昆明将定期巡查维护42个强震动台站
昨日,市防震减灾局召开听证会,就《昆明市强震动台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将根据各台站维护环境的差异和难度安排经费,派专人定期到现场检查昆明辖区内的42个强震动台站,提高观测管理质量,减轻地震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听证会决策发言人、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毕小忠介绍,昆明位于中国南北地震带南段,区内有北南向的小江断裂带、普度河断裂带穿过,历史上强震频繁。1500年以来,昆明及周边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30次,其中1500年、1733年、1833年的3次是7.8级以上的巨震。昆明多年来一直是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辖区内的42个强震动台站需要维护管理,但由于各台站维护环境的差异,巡查维护的难度比较大。为确保各强震动台站安全、连续、可靠运行,提高观测记录质量,加强维护制度化管理十分必要。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局对所辖区域强震动台站每半年进行1次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仪器运行状态、观测室安全、台站环境、人工触发记录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年度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活动性明显增强或已发布短临预报的地区,增加现场检查次数,遇特殊情况(如地震、暴雨等),应及时前往进行检查。根据各台站维护环境的差异,巡查维护难度较大的每年安排经费3000元/台,一般台站每年安排经费2500元/台。市防震减灾局每年对强震动台站观测管理质量进行一次评比。
16名听证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建议,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巡查维护的难度大,根据维护难度再增加一定的经费;设备的维护管理专业性强,需要加强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如果有需要迁台的,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操作流程等。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制定该管理办法非常必要和及时。(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