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督察组深入全省16个州市 云南环保督察盯紧突出环境问题
20.03.2017 10:02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云南省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日前召开,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慧晏主持会议,对督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按照会议部署,今年云南省组建4个环境保护督察组,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全省16个州(市)开展一轮环境保护督察。督察对象主要针对各州(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下沉至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据悉,督察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环保法律法规等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保责任落实情况。督察结果将作为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和云南省重点目标任务考核要求,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在环保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刘慧晏要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主要围绕《环境保护法》、中央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尤其要把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作为重中之重。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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