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个人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12.08.2015  10:42

    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设施。

    在市场准入方面,意见提出,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

    在停车收费政策方面,意见指出,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

    在停车智能化方面,意见明确,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订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