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两个中心”建设座谈推进会—— 以五个理念强力推进“两个中心”建设转型升级
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两个中心”建设座谈推进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张学群院长指出,此次座谈推进会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总结全省法院“两个中心”建设的经验做法,认真分析“两个中心”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新常态下“两个中心”建设的新目标,安排部署“两个中心”建设转型升级新任务,鼓劲加力,全力推进全省法院“两个中心”建设转型升级,再上新台阶。
(会场 张哲源摄)
会上,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汇报了各地“两个中心”建设情况,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同志、执行局副局长杨运恒同志分别对各地“两个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点评,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方向。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讲话 张哲源摄)
张学群院长指出,经过三年来的努力建设,全省各级法院“两个中心”建设成效明显、差距不小、潜力很大。首先,取得的成效明显。经过三年来的努力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全省149个法院均建成了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达57232平方米,形成了全方位联合互通、全流程周到服务、全覆盖城市乡村的总体格局,呈现出“一联、二延、三动、四拓”的总体成效。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方面,46家中、基层法院基本建成执行指挥中心或网络查询平台,正在建设的有30家,72家中基层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正式开通启用,与25个部门实现“点对点”信息交换,与文明、国资、公安、银监、工商、民航、铁路等部门建立了定期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纳入上述单位相关系统进行惩戒的合作机制,部分中基层法院还与国土、国税、地税、产权交易管理、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建立了“点对点”专线查控系统。全省各地法院都有很多好的创新做法,尤其是一些边远贫困地区法院下了很大的力气,应给予充分肯定。其次,差距仍然不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差距。目前,“两个中心”建设离我们的目标,离最高法院的定位,尤其是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两个中心”建设还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建设标准不统一、不兼容、水平参差不齐,以及基础建设薄弱、投入仍然不足、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两个中心”建设的效果,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最后,潜力空间很大。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云南在“两个中心”建设方面还有许多事情要做,还要进行更多的谋划,花更多的精力、下更大力气来推进、来完善、来深化、来升级。总的说,全省法院在“两个中心”建设上确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要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形势、目标、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与先进省区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必须加劲发力,继续奋进。
张学群院长要求,服务永无止境,创新永不停步。当前,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要求我们加快“两个中心”建设转型升级,最高法院的新定位和兄弟省区法院的新经验促使我们要加快“两个中心”建设转型升级,全省法院的现状需要我们加快“两个中心”建设转型升级。云南法院要把握时代需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 围绕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这“四化”推进,确保建设成效,从而全面做好全省法院“两个中心”建设的转型升级。
参加当天会议的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厅级干部;云南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立案、执行部门负责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据悉,这次会议是继2013年11月19日、2014年8月13日召开的云南全省法院“两个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之后召开的第三次全省法院“两个中心”建设推进会,充分体现了云南高院党组对“两个中心”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抓好“两个中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延伸阅读:
五个发展理念在 “ 两个中心 ” 建设转型升级的运用
“ 创新 ” 发展理念: 围绕“创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两个中心”建设理念的提升和建设方法、措施、模式、内容的创新,把最高法院对“两个中心”建设的要求、标准和云南省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建设好“两个中心”,努力在结合中出思路、出特色、出成效,既将最高法院、云南高院要求的统一动作落实好、落实到位,又能形成一些独到、独有符合地方人民群众司法服务需求的东西,更好地服务群众。
“ 协调 ” 发展理念: 围绕“协调”发展理念,统筹处理好“两个中心”的长远发展以及与其他部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对接,统筹处理好诉讼服务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间的关系,统筹处理好立、审、执间的配合,统筹处理好前台审判辅助服务、事务服务、部分审判服务与后台审判间的衔接,统筹处理好执行查询、控制、变现各环节的分权制约和衔接,形成运行流畅有序的审判、执行新秩序。
“ 绿色 ” 发展理念: 围绕“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拓展信息技术在诉讼服务、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深入运用,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多为人民群众提供低成本、低耗能的诉讼服务。围绕“开放”发展理念,将诉讼服务中心对外开放,引入第三方服务平台入住,更好更多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诉讼服务需求;将执行指挥中心对外开放,将被执行人失信数据向社会公开,引导更多的人员、机构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人财物信息,将执行指挥中心打造成为各种执行信息资源的聚合地。
“ 共享 ” 发展理念: 围绕“共享”发展理念,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强化平等服务意识,提供公平均等的诉讼服务,努力实现城乡诉讼服务平等化,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诉讼服务平等化,让每一个到法院诉讼的人民群众,都能接受品质一致的服务,感受一致的服务。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中,努力扩展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互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协同作战。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