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英雄丨青春换得江山壮 碧血染将天地红
2016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维稳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公安保卫任务,云南省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顽强拼搏、连续奋战,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为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付出了巨大牺牲。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于清明节期间,选取2016年1月以来,部分牺牲民警代表的先进事迹,开展主题纪念活动,传承公安英烈精神,深切缅怀那些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不畏艰险、不怕牺牲、顽强拼搏、勇往直前,直至献出宝贵生命的公安英雄们。我们将肩负起你们未酬的壮志,肩负起祖国和人民的重托,迈开坚定的步伐砥砺前行!
昭通市永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黄方彬
黄方彬,男,汉族,1973年4月29日生,生前系昭通市永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二级警督警衔。
2016年1月4日,黄方彬同志一早就投入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因突觉胸闷头晕,遂到医院检查。医生要求其住院检查治疗,但黄方彬同志婉拒医嘱,重返工作岗位。当晚11时许,黄方彬同志在城区巡查时,再次感到胸闷头晕,可他仍坚持安排完相关工作后才回家休息。妻子在家中发现其病情严重,立即拨打120请来医务人员到家对其进行救治。次日凌晨1时许,黄方彬同志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去世。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金安派出所教导员 王佰钧
王佰钧,男,纳西族,1977年1月生,生前先后在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祥和派出所、金山派出所、金安派出所工作,2013年4月担任金安派出所教导员,2015年8月主持派出所工作,一级警司警衔。
王佰钧同志长期奋战在基层公安一线,积劳成疾。在长期服药、带病坚持工作的过程中,他的身体各项机能出现衰弱。2015年12月17日,他在上班过程中突发肺炎,被送往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治,并于2016年2月1日经医治无效去世,永远离开了他热爱的公安工作。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寥廓派出所民警 杨山毅
杨山毅,男,汉族,1989年12月生,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2014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先后在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巡逻特警大队、寥廓派出所工作。
2016年2月3日凌晨2点,杨山毅同志与3名战友连夜奔赴昆明执行抓捕任务,凌晨4时50分,他们成功将逃匿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马不停蹄在寒夜里踏上了归程。上午8时38分,整夜未眠的杨山毅驾车行驶至杭瑞高速k2107处时发生交通事故,不幸牺牲。
昭通市威信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王永明
王永明,男,1994年毕业于云南大学,同年8月到昭通市公安局政治部参加工作,历任副科长、科长、副主任等职务;2009年8月任昭通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政委;2011年10月任巧家县公安局白鹤滩分局局长;2013年6月任威信县公安局局长。
自2015年6月以来,王永明经常失眠伴肩背疼痛,由于工作繁忙,直到2016年元旦假期,他才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之后,他悄悄隐瞒了极不正常的检查结果,匆匆回到工作岗位上。2016年1月7日,王永明多次吐血并陷入重度昏迷,直到次日凌晨经医院抢救才苏醒。住院期间,确诊已患肝癌的王永明一直处于内脏出血状态。3月4日,王永明与病魔抗争57天后,经抢救无效,将年轻的生命定格在45岁,永远离开了朝夕相处的战友和热爱的公安事业、永远离开了年仅13岁的女儿。
普洱边防支队江城大队侦查队队长 杨军刚
2016年3月7日,普洱边防支队江城大队侦查队队长杨军刚带队在江城县康平镇坝卡一带开展堵卡查缉时,与4名持枪毒贩发生遭遇。追捕过程中,冲在最前面的杨军刚胸部和腹部被歹徒击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牺牲。3月10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杨军刚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4月18日,云南省委宣传部追授杨军刚“云岭楷模”荣誉称号。6月24日,勇斗持枪毒贩壮烈牺牲的云南公安边防缉毒英雄杨军刚被公安部追记一等功。
大理州巍山县公安局民警 李绍波
2016年3月16日18时50分,大理州巍山县公安局民警李绍波在“2016年中华彝族祭祖节暨第六届中国大理巍山小吃节”安全保卫工作中,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倒在执勤岗位上,后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52岁。牺牲前,他已连续工作32个小时。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李敬忠
李敬忠,男,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拉祜族,1984年8月出生,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2月25日参加公安工作,大学专科学历,一级警司警衔,生前任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2016年11月4日12时许,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景洪市景哈乡开发区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32岁的禁毒大队副大队长李敬忠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不幸颈部中枪,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3时20分英勇牺牲。
文山州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刘永和
刘永和,男,彝族,中共党员,1976年11月出生,1998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砚山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副所长、砚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七中队指导员。
2017年3月14日下午,按照工作部署安排,刘永和与同事在文都(文山至马关都龙)线洗古塘路段执勤。16时30分许,刘永和在查处一起大型车辆违法行为时感觉胸部疼痛难忍,同事发现后,将其迅速送往古木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经抢救无效,刘永和于当日17时不幸因公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