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2月10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发出明确信号:今年我省将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严查“小官巨腐”案件
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深入查办发生在特色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土地流转、国企改制、行政审批、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对于群众十分痛恨的“小官巨腐”案件,省检察院将继续给予强力打击。省检察院提出,要深入查办发生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三农”补贴、扶贫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节保护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
加强国际追逃追赃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境外追逃工作连续7年保持全国第一,去年从境外抓获、劝返职务犯罪嫌疑人7人。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强国家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加强边境协查站建设,密切检察机关与公安、边防、海关、电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有效采取边控、通缉、网上追逃等缉控措施,着力防范涉案人员潜逃,积极追缴涉案赃款赃物,努力将在逃人员缉获归案。
同时,将进一步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合作,确定一批重点追逃追赃对象,并由省检察院直接挂牌督办,推动境外追逃、劝返和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堵住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后路。
强化腐败源头治理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强化对腐败的源头治理。”省检察院提出,今年要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部署,发挥预防一体化优势,建立与本区域发展实际相契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形成预防合力。要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促进三农建设”专题预防活动,继续推进重点项目专项预防工作,继续加强司法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预防、监督机制。另外,要继续深化预防调查和专题报告工作,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分析社会关注度高、在特定行业和领域具有典型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发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职务犯罪发生的新情况、新特点,认真研究滋生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发出预测预警建议,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记者 瞿姝宁 谢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