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玉溪两级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 立案窗口首次按新规接受市民诉状
现场督察
5月1日起,全国法院立案受理制度迎来重大改革,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5月4日,即“五一”小长假收假的第一个工作日,玉溪市两级法院立案窗口首次按新的规定开展立案登记工作。
“立案登记与立案审查所不同的是,以前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实质审查包括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及管辖权等,而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法律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一律接收。”市中院立案庭庭长马云说,此外,法院还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和指定期限,避免让当事人多次跑腿。
诉讼服务中心
为确保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落实,玉溪两级法院在此前的准备工作中对干警进行了充分思想动员、开展了多次业务培训并进行了登记立案文书材料革新。登记立案实施首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召,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李志明亲临诉讼服务中心指导登记立案工作;立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立案庭全体干警及轮值法官于诉讼服务中心就位;立案庭干警在立案工作中对登记立案相关规定掌握准确,对登记立案流程操作熟练,登记立案工作开展顺利。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中院的登记立案工作通过视频分别接受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和省法院刘宁笙副院长的检查。
据统计,4日全天,玉溪两级法院共立案65件,登记4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其中中院当场立案1件(民事一审案件)。作为全市基层法院中收案数量最多的红塔区法院,5月4日全天来访人数74人,当场立案10件,其中:离婚4件,赡养1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件、健康权纠纷1件,房屋租赁合同1件、金融借款合同2件。来访人员中有4件7人属信访人员,其余来访人员属法律咨询。全市两级法院立案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