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两参”人员开始参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5.12.2015  16:10

  近日,宾川县开始受理“两参”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参”人员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参缴标准按2014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4元的40%、60%、100%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即参缴40%的年缴3828元、60%的年缴5736元、100%的年缴9564元。“两参”人员可根据自己所属超龄人员、未达退休年龄人员以及中断人员的参缴规定灵活参缴。

  

  

  (宾川县民政局 袁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