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召开省“两会”议案交办协商会强调议案办理实办实复
为认真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议案办理质量和效率,省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将议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于3月4日召开2016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协商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晗主持,涉及承办工作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位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结合工商职能,认真总结经验,承办业务处室围绕今年交办的25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初步情况逐个进行汇报,对议案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协商。
会议中,李晗副局长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各处室要认识到交办协商会议对增强议案办理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的重要作用,将议案办理工作作为省局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责,作为推动工作、改进作风、依法履职、服务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主动服务和融于全省战略部署的重要手段。二是要加强协商。省局办公室要发挥牵头督办作用,对有异议的议案认真研究,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汇报反映;承办处室要加强与相关厅局和代表委员沟通面商,主动听取反映意见建议;承办处室之间要主动协商,加强交流。三是要用心办理。承办处室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办理工作从“文来文往”向“解决问题”转变,真诚沟通,充分吸纳代表和委员意见。对能办理的议案,要制定措施,尽快落实、办好;对因目前条件受限暂无法办理或延后办理的,要认真说明原因,取得理解和支持,争取早日办理。切勿出现简单答复、互相推诿的情况发生。四是要认真答复。要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工作原则,深入了解代表和委员的意图和要求,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进行答复,增强答复的可行性。代表和委员不在昆明的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与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面商时对协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认真填写《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对于代表或委员不在昆明的情况,必须书面传真给代表签署意见,对多个代表或委员联名的情况,必须逐一面商并由其本人逐一签署意见,办理处室不允许代签。五是要严格审查。分管领导和承办处室负责人要严格审查答复内容,围绕省局职能职责认真拟定答复意见,切实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发展,提高议案办理实效。办公室要改进督办方式,在做好文书规范的同时,加强审核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实办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