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牛奶河"案11日开审 8名被告被控污染环境罪
属金沙江一级支流的东川区小江流域,以前是一条清澈、可供沿岸滩涂农业灌溉的水体。但从2010年至2013年3月间,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昆明市东川通宇选矿厂、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该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生产精铜矿,把未经处理含有硫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排入小江,导致小江变成一条气味微辣、刺鼻的“牛奶河”。
10月11日,寻甸县法院将对此案进行一审,3家企业共8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污染环境罪,预计庭审时间为2天。
3家企业共8人被追刑责
今年4月初,全国多家媒体曝光东川小江变成“牛奶河”后,引发了当地政府和全国网友关注。随后,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加大查处和监察力度。经过100天整治,小江水质明显改善,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已基本消除。
通过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东海矿业有限公司、东川通宇选矿厂、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侦查。5月17日,寻甸县检察院对上述3家企业涉嫌构成犯罪的马世祥、李兴平、罗兴华、张建良、张勇、刘兴奎、马本华和王兴明共8名责任人批准逮捕,并于7月16日移送该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寻甸县检察院审理查明,3家企业均为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在未取得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由企业法人、经理、厂长等8名高管操纵,擅自生产精铜矿。
“3家单位和8名被告人,无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将含有硫化物、氨氮、总磷、总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放到外环境,流入小江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寻甸县检察院认为,3家企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8次行政处罚难阻3企业排污
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东川通宇选矿厂、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原矿石量分别为150吨、1000吨、200吨。
经《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评估报告书》显示,如果产生的所有选矿生产废水未经过沉淀,而是直接使用新鲜水补充生产,3家公司在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期间,分别将产生的选矿废水总计524670.50吨、168552.71吨、174462.67吨。
据了解,因擅自生产精铜矿,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废水排放到外环境,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在2011年9月至2013年4月间,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3次;2011年6月至2013年4月间,东川通宇选矿厂和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因违反环保法规,分别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3次和2次。3家企业可谓屡教不改。
(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