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建首批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每站每年补助10万元

10.10.2014  01:27

    9日,云南省人社厅消息,即日起,省人社厅相关处室将开始进行全省首批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对经批准设立的专家基层工作站,省财政按照每个工作站每年10万元的标准,连续3年给予工作经费补助,用于补贴专家在工作站公益性服务期间发生的办公、交通、差旅、食宿等费用。

    此次基层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对象是全省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工业园区、城镇社区、农村社区、行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组织等基层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社会组织。每年申报工作只进行一次。

    申请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的单位须符合规定的申报范围,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全省县(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状况良好。拥有一定规模和实力、能够配合进站专家开展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够为进站专家开展研发、实验等工作提供场地、经费等服务保障条件。与拟进站专家签订3年及以上合作协议,制定近3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明确目标任务和知识产权归属及受益分配等事项。

    对实现科研成果就地转化的工作站,成果所得收益可按不少于9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对专家在基层领衔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最高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由科技人员持有。

    申报工作于即日起开始,申请设站单位须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记者 李瑞莹)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