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增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治理能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根本保证,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昆明市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制度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昆明特色的市域治理现代化路子。
健全制度体系。建立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是增强省会中心城市治理能力的基础和先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要按照十三个“坚持和完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规划纲要(2018—2035年)》提出的奋斗目标,聚焦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规定动作”和立足实际做好昆明“自选动作”结合起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优化制度集成系统的生成方式,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使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及具体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集成体系,产生强大的制度合力,释放持久的治理效能。
提升治理能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治理能力是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制度优势能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提高运用制度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把制度执行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工作、谋划未来部署结合起来;在贯彻执行制度中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捍卫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在涉及制度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同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作斗争,严格按制度办事,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求别人、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加强执行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渠道,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确保党的领导。增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治理能力,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更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完成。党的领导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实践的,体现在省会中心城市治理的机构设置、体制机制当中,贯穿于省会中心城市治理的方方面面,是全方位覆盖、全过程影响的坚强有力的领导形态。要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政治责任,积极谋划重大举措,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作用,进一步理顺市、县、乡镇(街道)权责关系,形成市县统筹协调、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村(社区)强基固本的治理链条,抓基层、打基础,强根基、固堡垒,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省会中心城市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昆明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改革导向、效能导向,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持续提高省会中心城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张戈 作者为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