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关于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

02.09.2019  10:00

 

8月12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确保开出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会议指出,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关键环节,要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一次政治体检,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以上率下,做好示范。

 

会议强调,要毫不放松地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抓紧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要认真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广泛深入组织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充分准备。要全面梳理学习研讨中查摆的问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出的问题、调研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谈心谈话指出的问题等,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拿出整改措施。要认真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做到自我批评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的整改落实,逐一细化班子和个人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防止说归说、做归做,只出题、不答题。厅党委委员不仅要指导分管单位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省公安厅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指导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政策指导,总结推广经验,严把质量关,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公安厅党委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巡视员及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