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18.11.2016  16:39

11月17日,记者从云南省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云南省纪委副书记杨玉清介绍,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突出问题。截至10月,全省共发现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问题2900余个(件),责任追究2347人,党纪政纪处分302人,组织处理和问责1794人,先后对30余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其中,昆明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昆明期间发现的12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问责;昭通市对虚报误报保障性安居工程数据负有责任的45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玉溪市对210名党员干部“庸懒散混”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等。

此外,在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中,云南省还建立了问题清单——各地区各部门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对象,分别建立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存在问题清单。同时根据清单分别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全省共查找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347个,制定整改措施633条,已整改落实602条;共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2653个,制定整改措施5479条,已整改落实5396条。

杨玉清在情况通报中谈到,现在仍有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情况,少数单位对两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仍然不足,有的精力投入不够,重点把握不准,督促指导不力,整治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查找问题避重就轻,问题聚焦不够、针对性不强、整改落实不到位,有的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解和运用不力,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满足于“过得去”,整治工作效果不佳等等,需要下大力气持续予以解决。

杨玉清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战略,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好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教育引导、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各级领导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成为狠抓落实的领头羊、遵规守纪的践行者;引领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依纪依规履职尽责;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工作效率整体提升,推动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开好省第十次党代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