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 三环内建筑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宣贯会,通报自2017年8月1日起,昆明市西三环、春雨路、华苑路、广福路、彩云北路、东三环、北三环合围区域以内及呈贡核心区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须使用预拌砂浆;自2018年1月1日起,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2019年1月1日起,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工程,逐步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滇中新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滇中新区管委会制定。
据介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工地大量使用现场搅拌砂浆,人工直接操作,容易造成搅拌不均匀,计量不准确,使建筑砂浆强度质量的稳定性难以得到保证,由此造成安全隐患。同时在工地现场搅拌砂浆时,会产生大量的扬尘污染和建筑污水,对施工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从而影响到城市环境。而预拌砂浆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均在密封的装备和环境下作业,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操作,避免、减少材料露天堆放和现场搅拌造成的污染,以及搅拌所带来的噪音污染。
昆明是全国第二批“禁现”城市,近年来 “禁现”工作稳步推进。结合本地适用于预拌砂浆的天然砂源稀缺、砂浆种类细分程度不够、专业砂浆生产技术储备薄弱、地材适应性差等实际情况,确定了“先试点、再推广、后强制”的工作原则。至2016末,年应用预拌砂浆超过50万立方米,在有湿拌砂浆统计值的省会城市中位列前十。目前预拌砂浆产能供应半径已覆盖了昆明主城各区域,各试点项目已取得示范性成果,预拌砂浆推广的产能基础、技术体系已具备了主城区全面推广条件。
此次自8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通过逐步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将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实现文明施工,推进绿色建筑,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加强砂浆行业科学管理,推进建筑业供给侧改革。
此外,新规还针对特殊情况进行了具体规定。遇到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预拌砂浆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需要使用特种砂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供应的;建设工程砂浆使用总量25立方米以下等三类情况之一的,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后,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昆明日报 记者吴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