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一、 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349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21件,共提出代表建议370件。按建议内容分类:经济方面108件,城乡建设管理、环保方面104件,教科文卫方面58件,公安、民政、人事等方面90件,党群方面10件,充分体现了代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70件建议分别由77个部门、组织和单位研究办理。
经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2018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理的情况是:经相关委员会逐件进行初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复审后,分为以下三类: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者部分解决的(A类)有261件,占建议总数的70.5%;建议所提问题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78件,占建议总数的21.1%;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C类)有31件,占8.4%。
主任会议确定的5件重点建议,及时交由市人民政府重点办理。目前,5件重点建议已得到积极推进和落实,经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和审核,5件重点建议已经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二、 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组织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及时与市委、市政府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安排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完善考核和奖惩措施,表彰奖励先进,督促鞭策后进。市长对办好建议工作作批示,提出要求,分管副市长带队对重点建议调研,研究解决措施。市委、市政府目督办下发通知,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明确责任和办结时限。承办单位认真落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办理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基本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处室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办理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得到落实。一是各承办单位认真执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代表建议的签收、交办、承办、面商、回复、督办、归档等各个环节和程序,环环相扣,严谨有序,办理工作不断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承办单位严格办理程序,拟定办理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主动与代表沟通和面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答复代表,积极采纳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多数承办单位领导带队到代表所在单位和驻地,通过与代表面对面协商、开座谈会、回访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注重代表建议的解决和落实。大多数承办单位坚持标准,落实责任和措施,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扎实,措施有力,真正把代表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督办,跟踪落实,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实效。一是加大对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市人大各专(工)委加强与各自分工联系的承办单位沟通,了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审核建议办理答复意见,加大督办力度。对主任会议确定的5件重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参与重点建议的专题调研、督办和检查,市人大有关专(工)委以组织代表调研、视察等形式,负责跟踪督办。二是坚持和完善定期检查制度。2018年7月25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及26家承办单位办理的主办件301件、协办件117件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检查。2018年11月26日至27日,组织对市政府办理的5件重点建议进行检查。两次检查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已向市政府反馈,督促改进政府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工作评议工作。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运用工作评议的监督方式,对26家承办单位2018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并及时反馈给市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四是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大督办力度。两办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和督促承办部门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坚持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奖励约束机制,保证建议办理工作按时完成。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市人大代表对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建议办理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通过视察和检查也发现了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个别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面商沟通、协调、答复等环节不够重视,没有深入细致地与代表进行协商沟通,没有准确理解和领会代表所提建议意图,导致对代表建议的答复针对性不强。不同程度地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重满意率轻解决率的问题。(三)有的承办单位人员岗位变动,工作衔接不够,出现档案材料不全、办复文书不规范、结果分类不准确等问题。(四)在建议的提出、审核、交办环节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还存在交办不准确的问题。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进一步深化对建议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创新代表建议办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认真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不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跟踪问效、续办续复、绩效考核、通报表扬等机制,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推进办理工作取得新实效。要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下大力气解决和克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牵头做好各项工作;协办单位要发挥自身积极性,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做好有关工作;督办单位对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规范程序,落实责任,用心办理,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推进办理工作落实,努力使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成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过程,真正为群众解决一批实际问题,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四)强化代表建议工作培训,提高代表对建议及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要加强对法律法规、人大知识的专题培训,让代表熟悉建议方面的有关规定、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向代表解读高质量建议的结构、组成和重点,提升代表撰写建议的水平,使所提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科学性、规范性要求。
(五)推进建议办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要结合我市建议办理工作实际,将办理代表建议结果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依法推进建议办理公开,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