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梅列区徐碧新城二期搬迁调查:“和谐搬迁”须杜绝“暗箱操作”

20.01.2015  11:32

  新华网福州1月20日电(本网记者)福建三明市梅列区在拆迁工作中曾以“和谐拆迁”经验被多家媒体广泛报道。但记者近期接到当地的三明市良宋化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等被拆迁对象的质疑称,在该区徐碧新城二期拆迁中存在“暗箱操作”现象。

  记者随即展开调查。

   拆迁户怀疑存在“暗箱操作

  三明市良宋化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宋公司”)位于三明市梅列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41幢。在徐碧新城二期拆迁中被列入拆迁范围。永兴车业和亚华汽配公司是相邻的另两家企业,同属拆迁范围,但三家企业的赔偿却相差悬殊。

  据公司负责人陈良宋介绍,补偿分土地补偿和地面建筑物补偿。其中,土地补偿部分,政府对土地补偿的价格为每亩102万元。良宋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5.82亩,597万元;永兴车业只有2亩多地有土地使用权,200多万元;亚华汽配公司有8亩多,800多万元。

  在地面建筑物方面,良宋公司建筑面积3586平方米,其中有房产证面积480多平方米,许多是钢架、框架结构。陈良宋拿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福建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说,公司的地面建筑经过严格的用地规划、设计,各种手续齐全。而另外两家的地面建筑要么没有房产证,相当于违章建筑,要么大量属于租赁土地上的建筑。

  “最后的补偿结果是:良宋公司一共1500多万元,永兴车业的补偿达到706万元,亚华汽配公司的补偿更是高达1840万元。”陈良宋说,“为何补偿相差这么大?只有一碗水端平,我们被拆迁户才会心服口服。我们要的是一个公平。

   记者调查:补偿标准不一引发争议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土地补偿标准方面,并无差异。主要的争议在于地面建筑物的补偿。

  据调查,亚华汽配公司的建筑物有4858.6平方米,都没有房产证,但补偿标准和有房产证的建筑物一样,各种补助、奖励高达998.8万元。

  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梅列分中心有关负责人证实:“对于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建(构)筑物,只要在出让工业用地红线范围内,视同有证给予按时拆除奖励。这样是为了促进拆迁顺利推进。

  “没有办房产证的建筑为什么补偿和有房产证的建筑是一样的?这样是不是不公平,背后是不是有猫腻?”陈良宋问。

  据调查,永兴车业租赁了原徐碧机械厂地块7.558亩,但在地面建筑物方面也得到了大量的补偿,累计达262.5万多元。

  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梅列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一部分的补偿是“从永兴租用土地占比较大、搬迁任务较重的实际情况出发,给予酌情考虑”。

  记者看到,包括搬迁补助、停产停业补助、搬迁奖励等补助标准也分别达到3万/亩、7.5万/亩、5万/亩。而新厂房建设补助奖励和有土地证土地上的补偿一样,都是225元/平方米。

  记者发现,这部分的补偿标准是在2014年9月3日下午梅列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的。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筑局在2014年10月9日专门针对这三家企业补偿安置而制定的《徐碧新城二期有关生产性用房补偿与安置补偿办法》对此却并无任何涉及。

  “为什么租赁的地面上的建筑物也能得到这么多的补偿奖励,对其他拆迁户公平吗?” 陈良宋质疑说,而且补偿标准应该通过文件确定,不是开一个会几个人就定下来了。

  地面建筑物的结构等级的认定涉及到补偿金额。对于这一方面争议,记者调查了解到,其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在三明市旺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永兴车业的房屋建筑面积测量计算报告书上,建筑1的结构等级是“砖混”,但补偿却是按照“框架”补偿;建筑6、7、8、12等建筑结构等级是“棚房”,但补偿却是按照“钢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