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昆明旅游“红黑榜”发布
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日前发布《三季度各旅游要素行业动态考评情况通报》(下称《通报》),公布三季度导游、旅行社、旅游购物等旅游要素行业的“红黑榜”。其中,149家旅行社因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服务、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等被扣分。
市旅发委质规处相关人士说:“我们打造游客动态评价体系,目的是使官方的静态等级评定和游客的动态评价有机结合,构建官方意见和游客意见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为以后散客、自助游游客选择旅游产品提供更加权威、准确、全面的信息参考。”
11名导游获加分
三季度,有11名导游因为参加导游义务讲解活动、收到游客表扬信,获得加分。其中,方泽宇、王娟等9名导游因参加2015年7月至9月导游协会举办的导游义务公益讲解活动加分;李云龙、余丽光2名导游因收到游客表扬信加分。
同时,也有9名导游因为被游客投诉、胁迫游客消费等,被取消星级、暂扣导游证或扣分。导游左志美被游客投诉并被省旅发委吊销导游证,根据动态管理办法规定,取消其星级;导游罗宗校、郭新兵进行导游活动时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被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分别罚款3万元和1万元,根据动态管理规定各扣10分。导游李俊辉、苏红斌违反《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被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分别罚款5000元和3000元;导游赵佳梅、万世圆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被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处以罚款、暂扣导游证和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导游杨清华因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被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导游毛品品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被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这6名导游,同时按照动态管理规定分别被扣除8分。
所售商品被退货也扣分
旅行社方面,三季度,149家旅行社因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服务、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等被扣分,没有一家昆明旅行社获得加分。
云南光大旅行社未按要求填报计划表、云南天合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服务、昆明春之韵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行政管理部门处于罚款处罚,按照动态管理规定分别扣除30分。云南七彩之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怡美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家旅行社因服务不达标,受到游客投诉,按照动态管理规定扣除10分。
云南兵器世纪旅游有限公司、昆明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8家企业因未参加云南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导游体制改革专题会议,按照动态管理规定,扣除5分;昆明春秋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传奇旅行社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因未参加昆明市导游权益保护和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按照动态管理规定扣除5分。
此外,在旅游购物行业方面,昆明七彩云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积极支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按照动态管理规定分别加5分;昆明景兰珠宝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发生旅游服务质量或商品退货形成有效记录,按照动态管理规定分别扣除5分。(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