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云南省省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公开的决策和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现将云南省省本级,包括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16年省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5991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6393万元,公务接待费127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885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相比,2016年省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1953万元,下降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9万元,下降0.1%,公务接待费减少1025万元,下降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0919万元,下降28.9%。
云南省省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45991 |
1、因公出国(境)费 | 6393 |
2、公务接待费 | 12713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688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696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26189 |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省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省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云南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3日
附件: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省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云南省省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