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4口遭杀害 昆明市中院给家属发放13万救助金

17.12.2015  11:24

执行申请人领取生活救助金 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张玉杰/摄

     4年前,富民县款庄镇和平村委会放耳戈村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一家4口被杀害。经法院审判,行凶者已被处死刑,因其亲属没有偿还能力,死者家属一直没有得到经济赔偿。昨日上午,昆明市中院执行局为该案的死者家属发放了13万余元生活救助金。

    昨天,昆明下雪,天气寒冷。昆明市中院共对47起共101名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的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近136万元,给他们送上了一份温暖和慰藉。

    2011年7月12日凌晨2时许,富民县赤鹫镇男子李伟顺,闯入款庄镇和平村委会放耳戈村一村民家中盗窃被发现,他将室内4人杀害后逃离现场。案发5小时后,李伟顺被抓获。

    2014年,经昆明市中院审判,以抢劫罪判决被告人李伟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5万余元。同年7月14日,法院执行局立案。鉴于李伟顺已被执行死刑,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亲属也无能力代为赔偿,法院无法执行。

    直至《昆明市执行案件困难人员生活救助办法》出台,案件执行才出现转机。死者为李存英的丈夫、李进华的妻子、儿子、侄子。李存英年老体弱多病无收入来源,李进华系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办法规定,法院给予申请人李存英、李进华一次性生活救助金133435元。

    昨日的发放现场中,因为天气等各种因素,李存英和李进华并未赶到现场。执行局法官表示,择日会将生活救助金送到老人的家中。(都市时报 记者周婷婷 实习生杨秋玫)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