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今年建成保障房23万套
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今年已基本建成23万套,12月2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175405套,占国家下达实物建房任务数171348套的102.37%,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231303套(含2013年结转的54876套),占国家下达计划数150000套的154.2%,开工和建成套数均超额完成。
目前,昆明等城市开展了新一轮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轮候、分配工作。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加强分配管理,严格执行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复核、退出和 “三审核两公示”制度,采取电视、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张榜公示等多种手段全面公开建设、分配、退出信息;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清理出售、转借、出租(借)、闲置、改变用途等违规使用保障房的行为,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为了保障“住有所居”,目前,省住建厅已提早启动了“十三五”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调查摸底,经调查,全省2018-2020年还有12万余户城市棚户区需要改造。据悉,为紧紧抓住国家大规模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我省将把2018-2020年计划实施的12万余户城市棚户区改造提前到2016-2017年内实施,全省近两年来已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9.389万户;2015-2017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30.611万户;若将2018-2020年计划实施的12万余户城市棚户区改造提前实施, 2015-2017年共将实施棚户区改造42.611万户。
资金来源:
据了解,今年国家下达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176348套(户)。
截至目前,完成投资227.36亿元
●中央补助资金53亿元
●省级安排补助资金8.22亿元
●争取到棚户区改造承诺贷款资金490.01亿元,已发放贷款98.55亿元
●全省各地将土地出让总收入5%、房地产开发税收10%、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的全部归集到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保障房构成:
明年全省总任务180279套(户),其中实物建房175279套(户),新增租赁补贴5000户。
实物建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35728套,限价商品住房508套,棚户区改造139043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33146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4530户,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55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1212户。
昆明城市棚户区改造,在主城5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推行实施“以购代建”
回迁安置房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均价
昆明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棚户区改造要优先确保拆迁户利益,以购代建的房源要质量优良、安全可靠,且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内周边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招标或谈判 择优选房源
《实施意见》指出,城市棚户区改造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择合适房源。合理设置购买条件,确保拆迁户利益优先。
《实施意见》明确,成立昆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领导小组,在城市更新改造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并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以购代建资金融资、房源购买、项目储备、管理分配、资金使用、业务指导等工作。
以购代建适用于主城区
以购代建适用于主城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旧厂区等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的回迁安置房。所属辖区政府、管委会及市、区国有公司等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的以购代建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拟用于以购代建的应为普通商品房或期房,户型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质量优良、安全可靠。购置价格上限按照项目开发成本(含土地费用)、税金、合理利润3项加总审慎确定,且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内周边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购买用于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普通商品房,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