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将安排520万元补助优抚对象

28.08.2015  00:44

    8月27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了《昆明市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及2014年度市级财政决算。据悉,去年市本级财政结余的520万元将根据市政府建议安排用于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

    据市政府报告,2014年度全市(不含安宁、嵩明、大板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3998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预算周转金、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上年结余,收入总计680656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63597万元,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支出,支出总计67737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2853万元。

    2014年市本级财政年终结余520万元,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新增需求,按照民生优先的原则,市政府建议将结余资金520万元安排用于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

    总体上看,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投资增速明显回落、工业经济低速增长、市场消费乏力的宏观经济背景下,财政收支总体上接近预期。全市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围绕扩投资,筹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9.4亿元支持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围绕调结构,及时兑付工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扶持资金5.8亿元;围绕转方式,推进“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试点工作,安排5000万元贷款风险代偿保证金,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投入。上半年,全市教育、科技、三农、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180.8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3.9%,比同期提高了4个百分点。(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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