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一银行员工诈骗8796万元被批捕

18.06.2015  10:57

  中新网昆明6月17日电 (张玉绒 王斌)记者17日从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获悉,曲靖一名银行工作人员以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为诱饵,疯狂设计骗局,从亲戚朋友及熟识、不熟识的7人处骗得8000余万元。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麒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低价“出让”土地诈骗5590余万元

  2013年12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与他人共同出资注册了云南祥通橡塑有限公司,公司项目计划总占地约350亩。在该项目土地出让手续尚未办妥的情况下,王某虚构已经取得项目土地的事实,2013年12月15日与欧阳某签订一份《土地转让协议书》,按每亩36万元的价格转让土地50亩,协议签订后欧阳某当天通过银行付款1080万元。

  在此期间,王某同样以转让项目土地为由,口头承诺以每亩20万元的价格转让50亩土地给王定某,并以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需要用钱为由,分多次向王定某借款2316万元人民币。同时,王某还口头承诺按照自己购买土地的原价转让50亩土地给徐某,期间,王某安排徐某在自己的公司上班,协助处理公司业务,并以购买商铺、成立公司需要注册资金等为由在3个月内分5次向徐某借款2200万元人民币。

  利用银行人员身份诈骗2700万元

  2010年以来,王某先后在曲靖多家银行上班,其利用自己在银行工作的便利,编造企业需要“过桥”资金的事由,骗取他人信任,先后多次骗得他人2700余万元。

  2014年2月,王某对熟人陈某说,如果有闲散资金可以交给他,作为企业的“过桥”资金,按4分计息。陈某听了王某的介绍,觉得收益不错,便先借给王某本金100万。20天后,陈某除收回本金外还收回了4万元的利息。尝到甜头后,陈某又先后两次将300万元交由王某操作,每次王某都能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

  经过几次合作,陈某对王某比较信任,2014年3月底,王某告知陈某其所在的银行业务资金需求大,可以多准备一些备资金和他合作。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息回报,陈某陆续找朋友借款2000万转借给王某。此后,王某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时间。同样是以企业需要“过桥”资金的方式,自2012年开始,陆续向王俊某借款700余万元。

  花样百出诈骗单位钱财

  2012年11月和2013年3月,王某两次以自己开设的矿业公司需要购买矿产设备为由向单某借款200万元,双方约定3分利息,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王某以各种借口推迟还款日期,并再次以开税票需要资金为由向单某借款80万元。

  同时,2014年12月,王某以在缅甸投资方便面厂需要资金为由,向黄某借款300万元,并虚构与黄某的公司签订过“东盟商城”的房产转让协议到处骗取他人钱财。

  检察院审查查明,王某以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为诱饵,同时以购买商铺、购买矿产设备、投资建厂等方式共骗取7名被害人现金8796万余元。其也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麒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