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考察游山玩水云南寻甸干部被问责 26万元外出费用由考察人员承担

27.03.2015  14:32

去年2月,有村民将一封“借学习之名,行游山玩水之实”的举报信,递交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委。县纪委迅速开展调查。经查明,2013年国庆节,先锋镇富鲁村委会组织镇挂钩干部、村“两委”成员及村小组长和部分家属共38人,于10月2日到9日,到新疆和内蒙古学习考察。但在8天行程中,用来考察学习的时间不足一天,其余时间都是到景点游玩。

8天行程仅一天学习

在调查笔录中,牵头组织本次“考察”的先锋镇富鲁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万达说:“这次考察,初衷是为了借鉴外地发展种养殖业和煤炭业方面的经验,但在行程安排中,确实有大部分时间是到了景点参观。”整个行程旅游共消费集体资金26万元,寻甸县纪委作出了如下处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先锋镇党委书记马兴祥诫勉谈话问责处理;给予直接参与公款旅游的先锋镇党委副书记张中毕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富鲁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万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外出费用26万元,由31位参与考察人员全部承担。

退的钱用来修路装灯

先锋镇党委副书记张中毕说:“当初,我们也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觉得相关规定可能执行起来不会太较真。现在大家都知道了,高压线是坚决不能触碰的。

那么,退还的资金怎么办?26万元用来为学校修路、修操场,并为村里安装路灯。

村民丁进仙说,经过此事以后,村民们发现,村委会的资金使用规范了,为村上做的事也多了许多。村委会负责人马万达表示,这种事再也不可能发生了。

据悉,自2014年以来,寻甸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寻甸县纪委共问责违纪党员干部61人,其中通报批评24人,诫勉谈话28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免职2人。(记者张勇 通讯员 马兴有 杨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