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运10万余元卷烟无许可证违法销售被起诉

03.06.2015  12:10

    烟草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而一些不法分子觊觎私营烟草的暴利,违反国家对烟草专卖的规定铤而走险非法经营烟草。近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雷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正是如此。

    犯罪嫌疑人雷某驾车途经梁河县边境检查站时被执勤官兵查获,检查人员从雷某车上查获13件共650条卷烟,经鉴定该批卷烟价值共109800元,而雷某无法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我国法律规定,要生产、运输、销售烟草必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必须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烟草经营,严厉打击假烟,防止不法分子扰乱市场经济;另一方面保障烟草税收,防止偷税、漏税行为。

    非法经营烟草被查处的,情节轻微将被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则触犯刑律。雷某运输的烟草价值超过五万元,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记者 杨之辉)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