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每年将有10万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最高2000元
记者 期俊军
云南网讯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据悉,此项规定出台,一方面是为了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预防失业。据测算,我省每年将有10万左右的企业职工受益。
通知中所指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由地方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规定办理和核发的证书,在外省考的职业资格证书也能申请补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暂不能纳入。值得注意的是,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没有纳入失业保险补贴,但已纳入了其他渠道的资金支持。
补贴标准
确定方式
由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标准
初级工:不超1000元
中级工:不超1500元
高级工:不超2000元
注:原则上可按高限发放
提醒
规定主要考虑技能提升补贴是国家对职工培训成本的一种适当补贴,起激励和引导作用,不应大包大揽,企业和职工应该承担的教育、培训责任还要各自承担。
倾斜
围绕我省“五网建设”和“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各地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由各州市人社局公布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报省人社厅备案。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补贴标准上浮30%。
频次
一年内取得多本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多次申请补贴吗?对此,《通知》规定:同一参保人一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需“三步走”
按照《通知》,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需要三步程序。
第一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将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证件照2张、《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表》一式两份,交所在企业,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无偿在1个月内,代职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第二步,经企业初审后,由企业到核发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对证书的真实性进行确认,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地方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www.cettic.gov.cn/)或云南省人社厅官网12333公共服务信息查询栏(http://www.ynhrss.gov.cn/)对证书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第三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经企业初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证书的确认意见,按规定程序对参保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6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