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支队“一体化”防控构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屏障
曲靖支队按照总队的统一部署,建立“一体化”防控体系,构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屏障。
责任牵引,打造管控盾牌。扎桩:落实责任。按照总队工作要求,以《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及《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与文物古建筑、寺庙景区等场所的责任人及主管单位签订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书150余份,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督促其严格落实其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铺路:摸底排查。发动消防部门对全市文物古建筑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并制定《古建筑消防安全摸底表》,组织执法人员根据文物古建筑辖区属地、基本情况、防火责任人员名单、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历次防火检查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建筑审核验收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施工检测、维保单位登记等情况进行建档,并依此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监管:督察问效。联合市文化局成立专项督察组深入各地检查督导,积极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积极增建古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和认真整改古建筑火灾隐患,对工作不实、责任不清、隐患未除的,督促按时按质整改,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督导组将提交当地政府部门予以严肃问责处理。
从严治患,铸造执法利剑。强联合,严整治。联合文物、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对辖区内120余处文物古建筑逐一排查,重点各场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自纠自查、消防设施、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落实分级管理责任,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截止目前,全市已出动联合检查组15支,检查单位、场所103家,发现隐患56处,督促整改隐患43处。创新举,网格查。组织基层派出所民警、社区网格员,组成由防火岗位与其他岗位的“1+2”检查组,对网格区域内的文物古建筑实行“实名制”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文物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等5大项25小项的消防安全情况,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打折。盯举报,除火患。专项整治以来,支队、大队和基层派出所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将涉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纳入重点督办的案件,对核查属实的,严格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按奖励条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全面保证火灾隐患得要有效查处整改。
宣传造势,搭建舆论平台。“分层式”集中培训。分三个层次组织文物主管机关(部门)、文物古建单位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文物古建场所区域内的商户(住户)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三类人员的消防工作管理能力和消防意识水平。目前,全市已组织培训班16个,共对1000余文物建筑的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开展灭火救援疏散演练13次。“标示化”提示提醒。督促各文物古建筑管理部门投入经费做好景区内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提示标牌的“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粘贴、悬挂及管理工作。目前全市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已经醒目处安装各类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示标牌780余块,张贴消防宣传标语、防火公约2000余份,为提醒游人注意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起到良好的提醒作用。“多媒介”宣传覆盖。借助《云南网》、曲靖电视台、曲靖日报、珠江网等媒体,通过组织记者追踪报道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4次、刊登稿件30篇,循环播报消防公益广告21次、发布消防温馨提示3万余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文物古建筑的防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