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进品:轻装上阵重新出发

11.12.2014  14:03

      □ 特约记者 杨训波

      通 讯 员 左先勋

      龙进品很忙,几次预约采访都未成。“对不起,多次让你们失望。”12月1日下午3时,在南涧县公郎法庭,龙进品送走最后一位前来咨询法律程序的群众后,招呼我们进办公室。

      二十年前,从西南民族学院法律系毕业,扎根家乡,致力于“用法律构建和谐乡村”的龙进品大小算个名人。二十年来,他荣获多种荣誉: 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爱民为民模范法官、云南省少数民族优秀法官、云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奖章、人民法院二等功奖章、人民法院三等功奖章……,他的先进事迹被各级媒体报道,家喻户晓。

      “这些荣誉都属于过去,我不把它们背在身上。我要轻装上阵,从头开始,更好地干好工作!” 龙进品坚定地对我们说。

      “我热爱自己的家乡,热爱自己的工作。回到家乡后,我办理了一些案子,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心里就由衷地感到高兴和满足。自己所学的东西能派上用场,帮助家乡父老,我心里感到很踏实。”龙进品并不后悔当初回乡的选择。

      在公郎镇做生意的高正喜,至今仍记得自己唯一一次上法庭的经历。当初,高氏家族的坟地与一村民的山林相接,村民为扩张自家林地,侵占了高家坟地。多次劝阻无效后,高正喜邀约族内十几个弟兄,把村民打伤。

      案子到了公郎法庭,龙进品接案后,先对村民说:“人家祖坟就是万年桩,你咋就没想到?如果是你家祖坟被人占了,你会怎么办?”又跟高正喜说:“不管怎样,你打人就是错。男子汉大丈夫,知道错就要改,有什么丢面子的!” 在他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

      “民族地区的很多案子背后,其实都是民族习惯和民俗差异产生摩擦。要解开这些疙瘩,还是要从民族的风俗习惯入手。”通过处理大量的案子,龙进品不断思索总结,找到了打开群众心结的钥匙。

      这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郎镇也热闹起来,来自20多个省市的商户在此做生意,经济纠纷也随之多起来。

      2005年初,重庆人李某只身来到公郎镇做饲料生意。为了打开销路,他采取了赊账经营的方式。没想到,到了年底,17家买主却迟迟不交货款。无奈之中,他求助于法庭。身为外乡人的他,生怕遭遇“司法客场”,于是怀揣两条香烟找到了龙进品。没想到,龙进品谢绝了他的好意:“你放心,法庭认的是证据,不是生人熟面。

      立案后,龙进品带着书记员一户户上门做工作,其中不乏龙进品的亲戚朋友。看到龙进品全力帮助一个“外乡人”,许多人不理解,有人甚至嘲讽和怀疑他。龙进品一边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一边严肃认真地告诉其法律后果。

      看到从不与人红脸的龙庭长动了真格,欠债人也感到了压力。就这样,李某不仅要回了自己的欠款,还学会了龙进品教他的格式欠条,增强了“证据意识”。

      “老百姓可能会原谅你因为水平不高而办不好案子,但绝不会原谅你贪赃枉法,胡乱裁判。老百姓要的是公平、公正!”在一个乡镇法庭工作20年,既有熟悉当地风土人情、方便办案的优势,也面临着杜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考验。二十年来,龙进品刚正不阿,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判案。

      作为法律专业人才,龙进品并不缺少往更好地方调动的机会,但他始终坚持初衷。他说:“我熟悉这里的情况,群众也信任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在增强,龙进品发现自己今年断的案子要比晚年多。过去几年,平均一年80件左右,但今年快要突破120件。“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但掌握的法律知识还很少,我们基层法官任重而道远”, 龙进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