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治防提”多管齐下有效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云南省围绕贫困人口“能看病、看得起病、看好病”的目标要求,持续加大落实“四重保障”措施力度,强化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集中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保治防提”多管齐下, 有效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全力推进健康扶贫事业稳步发展,以健康扶贫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保:建立“四重保障”机制 。一是基本医保实行“一补两免三提四做到”。“一补”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确保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两免”即:免交基层门诊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和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门槛费”;“三提”即: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提高5个百分点,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县乡及州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较原来提高5-20个百分点;“四做到”即: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项新增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大病保险实行“一降二提一扩大”倾斜。即:大病保险住院起付线降低50%,年度报销限额提高50%,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保障范围扩大到罹患25种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三是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报销到90%。省级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四是建立了政府兜底保障防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前面“三重保障”实际补偿比例仍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自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由县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省级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治:实施分类救治 。一是开展大病集中专项救治。在国家确定的9种大病基础上,《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将我省大病救治病种扩大到了15种,2017年实现了所有贫困县区全覆盖。采取定病种范围、定定点医院、定临床路径、定诊疗方案、定单病种收费标准、定报销比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六定两加强”的方式,实行“一人一策一方案”,按“病人不动专家动”的原则,全年实际救治61100人,动态系统显示救治进度为95%。二是实施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组建家庭医生团队重点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结核病四种常见慢病实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一单式结算”,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入院时无需缴纳押金,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实现“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大幅减轻了贫困群众“跑腿垫资”,明显提升了健康扶贫的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防:落实预防为主 。一是重大疾病实行专病专防。强化贫困地区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疟疾、登革热、包虫病等重点疾病防控工作。二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整治。在贫困地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三是开展改水改厕工作。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强化贫困地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扶持力度,减少疾病传播,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提: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实施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提质达标晋级工程,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全省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标准,乡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98.14% 和98.52%。二是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程。医联体建设实现贫困县全覆盖,扎实推进上海市、云南省、部队73所三级医院对口帮扶88个贫困县人民医院工作。加强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2017年为基层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985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640人,县级骨干医师培养640名,开展中专学历教育1692人、专科学历教育1267人。三是试点远程医疗“乡乡通”,方便群众看病就医。通过远程医疗“乡乡通”,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上级开方、基层治疗”,使偏远地区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便捷地享受到上级医院专家的诊治,进一步降低看病就医成本。
2017年,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显示,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报销比例从2016年的61.15%提高到2017年的90.26%,是全国9个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的省区之一,累计人均自付费用从2016年的2441.63元下降到2017年的657.61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负担明显降低。
来源:健康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