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毅调研昆明市宗教活动场所
10.07.2015 02:21
本文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7月9日,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代表省委、省政府率省直有关部门和昆明市有关负责同志在昆明市调研伊斯兰教工作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黄毅一行先后来到位于昆明顺城商业中心的顺城清真寺、东寺街崇德清真寺和青年路迤西公清真寺,看望慰问伊斯兰教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与他们座谈交流,听取他们对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昆明市伊斯兰教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黄毅强调,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掌握宗教常识的渠道;要持续抓好爱国爱教代表人士培养,加强宗教院校建设,规范办学,继续坚持并完善同高等院校合作办学、委托高等院校培养、依托全国宗教院校培养等多种形式,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代表人士;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处理好涉及宗教因素的问题,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加强工作力量,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各级干部要经常到信教群众中去,及时了解情况,正确落实政策,帮助解决问题。要加强各级宗教团体建设,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爱国爱教,努力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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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5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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