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劲松:基层组织要维护群众利益 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昨日,市委书记高劲松率队到晋宁县富有村、广济村走访看望群众,倾听群众诉求意见。 记者王俊星/摄
昨日上午和下午,昆明市委书记高劲松率队分别到晋宁县晋城镇富有村、广济村走访看望群众,倾听群众诉求意见。高劲松强调,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说话、为群众办事,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在走访过程中,高劲松表示,他将把富有村、广济村作为自己依法治村的挂钩联系点,与两个村的村民一起努力,让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富裕,把村庄建设得更加美好。
把富有村建设得更美好
在富有村,高劲松一行看望了晋城“10·14”事件中两名死者家属、困难群众,与村民座谈,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
高劲松对死者家属表示,“10·14”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已经收集和掌握嫌疑人实施暴力犯罪的相关证据,将给家属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告慰死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追究责任。
随后,高劲松来到富有村委会,与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村“三委”班子围坐在一起,倾听大家的意见。“我今天来,就是要听听群众的诉求,听听基层党组织和村组干部的工作情况。”高劲松说,我就想了解富有村党员作用发挥得怎么样,基层党组织是不是起到了战斗堡垒作用,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是不是代表了老百姓的心声,是不是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听了高劲松开宗明义的话,村民们纷纷打开话匣子。在气氛热烈的座谈中,听到消息的村民源源不断赶来,人数超过200名。8位村民反映了少数村组干部办事不公、村务财务不透明、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并表达了希望加强村级事务民主管理、解决好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就业等诉求。
“大家今天反映的问题,我们通过调查后一定给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答复。”高劲松诚恳地说,并对村民提出的问题逐一作了回应。对于大家反映此次事件中有干部处置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高劲松说,市委已经责成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展开调查,该问责处理的绝不含糊,给大家一个交代。大家对村“两委”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比较大,说明基层组织建设还需要加强,基层组织一定要代表群众的利益,为群众说话、为群众办事。
对于富有村今后如何实现民主管理、村民自治,高劲松说,要最大限度让每个村民享有参与管理自己事务的权利。他希望并要求村民一定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依法反映问题,依法解决问题。在法治的原则下,进行民主管理,维护合法权益。
听完高劲松的讲话,村民李家良激动得站起来说:“高书记今天的讲话完全是站在我们的立场上,真正是我们的父母官,欢迎你经常来我们这里。”
座谈会结束后,村民们久久不愿离去。
把广济建成法治标杆村
昨天下午,高劲松一行来到广济村,倾听群众诉求,了解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高劲松看望了4名困难群众,来到广济村委会,与村“三委”班子、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座谈。
高劲松说,广济村“10·22”事件发生近一年来,欣喜地看到广济村干部群众和各级党委、政府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村“两委”依法选举产生,党总支和村“两委”已经切切实实开始发挥作用。今天来,就是想看看广济村村民生产怎么发展?民主管理如何开展?有什么困难和问题?新班子在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方面有什么新打算、新思路、新作为?
村党总支、村委会、村监委会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工作情况。目前,村民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有序,广大村民对增收致富信心越来越足,抓生产发展经济积极性越来越高,发展生产共同致富成了大家的共同愿望。希望通过3年的努力,把广济村建成法治标杆村、群众文明致富带头村。
村民代表表示,希望各级党委、政府给予关心,帮助解决电网、排洪沟、村内道路、田间道路等困难和问题。希望村组干部所表的态,不仅仅是在嘴上讲讲,要落实到行动上,当好带头人,带领群众把生活经济搞好,群众就会拥护他们。
听取大家发言后,高劲松说,村“三委”要不负众望、勇于担当,把谋取全村老百姓福祉当成自己的责任,一步一个脚印,把群众的事情做好。要把广济村的生产发展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增加老百姓的收入,靠发展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在稳定上发挥作用,把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加强法治教育,依法治村,增强群众安全感;要高度关注民生,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关心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困难弱势群众;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村“三委”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补台,村民要履行好自己的义务,用党纪规范党员行为,用制度约束群众行为,把民主法治建设作为长远之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金志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柳文炜,市政府秘书长胡炜彤参加走访。(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傅碧东)
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件系列评论之二
高扬法治旗帜 严惩犯罪分子
当前,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晋宁“10·14事件”相关刑事侦查工作不断深入,重点违法犯罪涉案人员已被逐渐锁定。市委书记高劲松同志针对事件处置强调,一定要高扬法治大旗,坚决果断严惩犯罪分子。
高劲松同志的表态蕴含两层含义:其一,“10·14事件”的真凶一定要依法严厉惩处;其二,惩处真凶,一定要严格遵循法治精神,在法律框架内公平公正严肃惩处。这两层含义相辅相成,以一个有机的整体,重申了市委、市政府的鲜明态度,契合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回答了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为事件最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指明了方向。
高扬法治大旗,就是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积极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尊重法律崇高地位,不让司法正义受到任何组织、个人或法外因素影响。众所周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们始终坚持且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而“事实”的判定与证明,又主要依据合法证据的收集来实现。对“10·14事件”的处置,要严格遵循这一原则,讲究证据合法充分,罪刑相称,疑罪从无。在事实面前、在证据面前,谁违法犯罪就严肃惩处谁,不偏袒不姑息,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走一个坏人。
“10·14事件”侦查取证工作存在诸多难点,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在侦查工作尚在进行,事实尚未完全搞清的阶段,就发表对案情尤其是对具体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和指控,显然不符合重事实、讲证据的法治原则。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昆明有关部门面对事件初发时的舆情,坚持有一说一的实事求是态度,符合中央依法治国要求,也是对权力运行进行自我约束的一种主动尝试。对此,社会公众应以理性态度客观看待。
坚决果断严惩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坚定查明事实、严惩真凶的信心和决心,不因舆论交集而急躁,抽丝剥茧、稳扎稳打,做好案件侦查工作,让犯罪分子得到正义的审判和制裁,以此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昆明来之不易的改革发展成果。
晋宁“10·14事件”造成了8人死亡、18人受伤的惨重后果,影响了昆明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昆明广大干部群众绝不能容忍这种肆意践踏法律的犯罪行为!这里,要正告那些犯罪分子早日打消侥幸心理和幻想,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昆明日报评论员)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