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部分餐企以“包房服务费”代替“最低消费”
很多酒楼餐馆的包房都设有最低消费,这让很多消费者苦恼。有时候,明明吃不了那么多,也要多点几个菜,凑够“最低消费”。从11月1日开始,大家就没有这个烦恼了。因为1日起正式施行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对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明确说“不”。昆明的餐馆酒楼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走访发现,虽然没有了最低消费,但部分餐馆动起了新脑筋,以“包房服务费”、“餐位费”等费用取代最低消费。
“包房服务费”代替最低消费
记者1日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了昆明部分餐馆酒楼,提出要订6—8人的包间,位于金碧公园旁一家餐馆服务人员表示,早在一个月前,他们就取消了包间的最低消费,并且没有其他附加条件。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取消最低消费后,餐馆的经营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顾客也没有减少。“客户感觉到舒心,点菜都不会刻意限制价格,基本上消费额都能达到以前的水准。”
但位于西华公园兰圃内的一家酒楼表示包间没有最低消费,但是每个包间要加收10%的包房服务费。该酒楼经理表示,“一个包房要有一个服务员专门服务,如果包房人数少,一个服务员最多也是同时服务两个包房,同样一个服务员,在大堂可以服务三到五张餐台。相比之下,使用包间的成本肯定高,我们也要找到经营的平衡点。”
记者还在不少酒楼电话预订包房时发现,酒楼现在更注重进包房就餐的人数——如果低于指定人数,消费者根本就订不到包房。
采访中,大多数餐馆酒楼对规定表示理解,但是也有一些经营者表示,撤销了最低消费,餐厅的营运成本无疑会上升,这会让餐饮业的环境更加艰难。一家酒楼的王经理就直言,“飞机有头等舱、酒店有总统套房,银行有VIP房间,为什么餐饮包间就不应该有最低消费呢?这样做,恐怕长远而言,对市场不太好。”
王小姐昨晚宴请从北京来的老同学,她发现过去有两个服务员跟进服务的包间,现在只剩下了一个人,而且这个服务员还不只为他们服务。虽然服务员忙前忙后的,但一顿饭下来,王小姐感到服务质量有所下降。“取消最低消费是好事,不过之前有最低消费保证服务质量,现在取消了,服务质量难道就要随之下降?”
好政策还需硬执行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表示,早在今年2月,最高法院就明文表示,餐饮行业包间的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确认其无效,只不过,还没谁专门为一顿饭起诉到法院。
作为服务行业的餐饮业,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是其义务,是其吸引消费者、求得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顾客支付的费用里不仅包括饭菜的成本,也包含着饭店提供的服务成本,比如碗筷、茶水、座椅以及就餐环境等。
如今,一纸禁令告别“最低消费”让很多消费者拍手叫好,但仍需提防可能存在的疏漏。好政策,还需硬执行。打破最低消费门槛,效果的好坏还取决于执行力的强弱。将禁令落实到位,其难点恐怕就在于如何防止商家巧立名目,让改头换面后的服务费名目凌驾于相关法规之上。
另外,关于包房服务费这样的内容必须在包间或菜单的显著位置明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若没有事先明示,消费者在埋单时才告知,就属于违规。
新闻背景
设“最低消费”最高罚3万元
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11月1日起生效。
餐馆设置最低消费一直是餐饮行业的顽疾,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对此并无针对性条款。办法第12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娴)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