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局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确保百姓“菜篮子”安全
为加强市场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迪庆州老百姓“菜篮子”安全,今年以来,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坚持监督抽检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依法严厉查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公众健康安全。
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为重点整治对象,重点规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行为,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和贮存场所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不相适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距离过近;贮存食用农产品,未定期检查库存,未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进行检查。
一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在集中交易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做到底数清、户数明。二是强化对全州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的统筹,于年初制定下发年度抽检方案,全州全年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少于960批次,产品覆盖畜禽肉及其副产品、水产品、鲜蛋、水果、蔬菜、鲜食用菌及豆制品等品种。三是不定期在各类节日及重要活动开展期间,对市场销售的节令性果蔬、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努力给老百姓营造一个放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四是及时开展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及处置工作。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及时开展核查,根据调查情况,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五是按照“周发布、月上报”的要求,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结果,合格和不合格产品的情况,于每周在州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站及三县(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截止今年8月4日,全州共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599批次,发布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33期,年度任务完成率为62.4%在全省16个州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中位居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