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政府食安委要求认真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08.01.2015  18:33

      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在2015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过上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节日期间是广大群众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为此,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站在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和监管力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务求实效。凡因检查不力,走过场、搞应付,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突出重点,抓好联合执法检查。各县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要认真牵头组织农业、畜牧、食药监、公安、工商、商务等相关监督执法部门,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在节前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各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办也要组织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派出所等部门及“一专五员”开展好相应的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排查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要加强值守,积极应对突发事件。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保持高度敏感性,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职,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户外公益广告,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消费理念,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同时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时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和不合格食品有关信息,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