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05.11.2014  01:56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受上级委托,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有关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行规范管理;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审查和监测。
    四、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以及中药材种植、医疗机构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和监测。
    五、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负责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六、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指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依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的受理、审批,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依照权限,负责新药研制、仿制药品、中药保护品种、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初审和报批等工作。
    八、负责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开展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州医药行业宏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医药产业政策。
    十一、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西双版纳州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