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适应新常态

16.02.2015  20:14
 

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适应新常态

背景

前不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经济发展“九大趋势性变化”和“八个更加注重”的分析判断,对新常态下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2015年1月,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总结去年工作基础上,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起草《2015年云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向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22家成员单位和16个州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分别征求意见,随后对今年工作要点作了修改、完善和部署。

        云南食品安全监管,如何适应新常态?人民群众满怀期待。

        “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发展。”这是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判断。“向好”的重要支撑点之一是近两年来的监管体制改革;下一步,新机制适应新常态,这将是做好食安工作的信心之源、力量之源。

        9项工作和成绩

        2014年主动作为开创新局面

        9项工作和成绩: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保障;稳步推进,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大投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抓住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创新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培训,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树立诚信,建立良好的食品市场秩序;严格考核,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宣传,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两年来,我们通过建体系、抓整治,集中力量做了大量工作,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当前预期,我们这个系统立住了。”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体制改革的基本评判,也适用于云南的情况。

        2014年,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序推进。4月30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201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明确完成时限。5月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6月底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全部完成,机构、职责、人员移交到位。5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截至6月底,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圆满完成,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整合了以前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工商、质监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各州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特别是加强了基层监管体系建设,15个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按乡镇或区域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大部分县、市、区在村、居委会配置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员和协管员。

新机构、新形象、新力量。2014年围绕食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省组织开展了10个专项整治行动。8月底,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启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的总结会上,我省的米线专项整治视频资料作为专题宣传片里的一部分内容进行播放;11月17日至19日,国家督查组到我省督查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不仅如此,部分州市结合地方实际,开展特色食品专项整治。丽江市开展了螺旋藻专项整治。大理白族自治州开展了豆芽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烧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乳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玉溪市开展了大米专项整治和流动环节预包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昆明市从2014年10月15日起实施米线“禁裸令”,米线无预包装、无标签标识禁止进入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堂、标准化农贸市场销售。

2014年,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云南省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准备用3-5年时间,通过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全产业链推行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行业诚信体系,使我省食品行业主体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管理规章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违约、违规、违法等不正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建立起符合行业自身特点的行业诚信自律机制。

        6大困难和问题

        正视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常态

        6大困难和问题:食品产业底子薄是制约食品安全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增大了违法违规概率;境外问题食品的输入,导致我省食品安全存在潜在危害;传统饮食习惯的多样性,导致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法律法规的调整,给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带来困难;监管力量、水平和技术支撑仍有差距。

        “在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刺激政策窗口期,势必出现更激烈的市场竞争,生存的压力势必影响到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对此出现的食品安全风险,我们要有充分的估计。”近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客观分析,2015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甚至遇到的困难和挑战还将更多、更大,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将更棘手、更复杂。

食品产业底子薄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近年来我省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大量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五小”问题大量存在,小、散、多、乱问题还比较突出,不仅自身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较弱,也给监管带来很大困难。与其他行业相比,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从业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加大了违法违规的概率。

      近年来,受境外问题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我省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如,三鹿奶粉、美素丽儿奶粉、新西兰恒天然乳粉、台湾塑化剂等等,这些境外输入的食品安全危害给我省带来较大影响。此外,我省边境线长,边民互市多,边境贸易繁荣,很多境外食品没有通过正规渠道,甚至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程序就流入境内,监管难度大。

        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用于机构改革后的监管执法工作。另外,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底子薄、基础弱,监管能力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匹配。机构改革后,监管对象同比增加了172%,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压力。监管手段不足,基层监管部门特别是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所缺乏执法车辆、检测设备、办公设施和设备等,给监管工作带来困难。检测能力不足,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尤其薄弱,除了少数县以外,大多没有专门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能力不全,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大多数监管人员只熟悉原来负责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对全环节监管还很陌生,急需培训,以适应新时期监管需要。

        5个要点和重点

        2015年坚持问题导向办实事

        5个要点和重点: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保障体系,提升监管能力;深化治理整顿,严惩违法犯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宣教培训,推进社会共治。

        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对食品药品安全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和建设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把食品药品安全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2015年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极其重要的一年。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及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都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和陆续到位,2015年也将成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

      根据工作要求,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2015年云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部署了全年工作的5个要点和重点。

      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

      督促推进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工作,确保人、财、物全部按时划转整合到位。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监管网络,建立乡镇监管所,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科学界定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事权和层级分工,鼓励各地用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增设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信息员。继续开展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建设。

      健全保障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情况,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委员会抓紧出台《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大对农业部昆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产品质量检验院、省疾控中心、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专业性检验检测中心和基准实验室建设的支撑力度,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继续加强州市级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推动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鼓励监管部门购买服务,总结推广昊邦集团、云南省分析测试中心经验,支持以企业和大专院校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用结合,建设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推动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放心肉”工程提升全省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能力,发挥风险监测作用,按照“五统一”(既:统一计划编制、统一经费管理、统一检测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监督考核)要求,组织开展云南省传统食品、特色食品、边贸食品和应急等风险监测,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各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重要监督抽检结果向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制度。启动一批对地方食品产业有重要促进和影响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及制修订工作,并及时公布。

      深化治理整顿严惩违法犯罪

      继续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鲜肉及肉制品、边贸食品、冻肉及其制品、白酒、米线等重点食品和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问题多发区、食品主导产业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抽查、市场巡查力度;今年重点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校园内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三小”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在公安部门成立一支专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队伍。贯彻实施《云南省办理危害食品重特大刑事案件经费补助办法》,对全省公安机关侦办的食品安全重大、特大刑事案件进行补助。推动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免费开展公安部门办案所需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制定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应急规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组建一支食品安全应急队伍、配备一批应急装备。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继续实施“黑名单”和食品安全强制保险等制度,加强和规范违法违规企业、问题产品社会发布机制。选择重点行业继续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评选一批食品安全诚实守信企业。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鼓励、支持各地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强化行政监管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支持做大做强高成长性食品产业,积极培育全产业链企业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和仓储配送体系。推动关联企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区域化配套,着力提升重点食品产业集群的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宣教培训推进社会共治

      突出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不断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科学素养和食品安全信心。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尽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的监管队伍。充分发挥云南省餐饮与美食协会、食品工业协会等协会的作用,支持建立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以行业行为为主导的新型行业协会,对行业内企业行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推动成立米线行业协会和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云南省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和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团队的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推动成立云南省食品安全舆情分析中心。

                       

 

   

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