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8月1日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设置“食品安全质量总监”一职,这个岗位相当于企业的首席安全官,作为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直接责任人。
根据规定,该职务要求具有高中或者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且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并参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且考核合格等。
记者 欧阳小抒(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