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飞卡族”偏爱6区域 只要查实员工老板将一起罚
车道里一闪而过的身影、双指轻点,冷不丁车里一道“寒光”飞进,要么就是一包纸巾横砸脸上,就算关着车窗一张卡片也会被娴熟地插在车窗玻璃边上。这一幕相信大多开车的市民都不会陌生,最心烦的还在后面——刚要打开车窗,小卡片“嗖”地一下掉进了车门里,也不知道车门里塞了多少小卡片,不久之后这车窗启动时就经常发出阵阵颤抖,让你那个鬼火绿呀。那这些“飞卡族”经常在昆明城区哪些路段活动呢?昨日下午,晚报记者根据市民反映的地段,实地走访后发现,散发小广告除了主要集中在广场、车站和开放公园周边外,还有围绕着二环快速系统的小屯立交桥、日新立交桥、菊华立交桥、西苑立交、明波立交、金星立交等周边道路交通节点口,也成为散发小广告的重灾区。
记者走访
小广告集散地
1. 人流比较密集的广场、商场附近,比如说南屏街、金马坊附近。
2. 车站、机场、火车站和旅游游客集中的区域。
3. 公园和旅游景区,比如说翠湖、民族村等周边。
“飞卡族”成员组成
多以小伙子为主,估计是因为眼疾手快吧。
“组织形态”
因小广告内容的差异形成一个个“帮派”,常年蹲踞在各个街头,向来来往往的游客“飞”各种小广告。
晒晒小广告重灾区
1. 楼盘广告宣传册
重灾区:南屏步行街、环城东路海棠饭店路段、人民中路小花园路口等处。
“飞卡族”:妇女、儿童、无业青年。
2. 代开发票小广告
重灾区:小屯立交桥、西苑立交、金星立交等周边道路交通节点口。
“飞卡族”:在小屯立交桥下,主要是一群“童子军”。每天上午9点到10点左右,徘徊在行车道上,向过往车辆窗内“飞”卡片式小广告。
3. 二手车回收及餐巾广告
重灾区:西苑立交桥附近,及兴苑路与西三环路交叉路口。
“飞卡族”:以10多岁的娃娃为主。
4. 帮忙找货运的广告
重灾区:春城路日新立交桥下、彩云北路昌宏路口、彩云北路金源大道路口、广福路金源大道路口、广福路永中路口等路段。
“飞卡族”:以无业青年为主。
5. 制贩假证小广告
重灾区:北京路金泉汽车广场路段、环城北路油管桥至穿金路路段、官渡区菊华立交桥周边、西山区巡津街等地段。
“飞卡族”:各种人,但多以粘贴的形式散发小广告。
6. 各式小广告
重灾区:北京路、龙泉路、穿金路、滇池路、滇缅大道、一环、二环的底层等是多发区域
“飞卡族”:以小伙子为主。
重拳出击
整治 “警便”结合取证查处
昨日,记者从昆明交警获悉,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级交警部门将集中警力在主城区各主要路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道路上散发广告、兜售物品、拦车乞讨等街头乱象。此次整治将各主要十字路口30米合围区域设置为必查区域,执法交警将使用视频执法仪对每次执法进行记录,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交警部门将会依法严处违法行为。
交警介绍,针对散发“小卡片”等违法活动的规律、特点,警方将采取“警便”结合,利用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固定监控设备取证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路口、路段的巡逻管控,对不同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处。
处罚 多次违法的将拘留并罚款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在车行道上带路、发放物品、从事销售活动的人员,警方一律处以5至50元罚款,并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建立违法档案。如若多次查实其违法行为,警方将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于沿街乞讨的人员,警方将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进行前期取证,并会第一时间为民政部门提供行乞人员线索以便民政部门进行救助。
2014年以来,昆明市交警支队已出动警力11676人次,查处非法散发小广告1200余起,将200余名违法行为人移送派出所进行治安处罚。
呼吁 市民发现可拍照取证
昨天下午,在西市区兴苑路与西三环交叉口,执勤交警就逮着一名手提纸袋的“武林高手”他正在车行道里向过往车中散发物品。原来小伙是附近一家海鲜酒楼的员工,他散发的纸巾上都印着酒楼的广告字样。交警对小伙进行警告,并根据纸巾内容沿路走访附近餐饮企业,告诉老板们严禁派员工到车流中散发小广告和宣传品,如果再有发生,将依法严格处罚。
“被广告卡片骚扰的市民,可以拍照取证,并对发布单位提出权利主张,警告其不要再以这种形式发布广告。如果广告内容涉及违法行为,市民可以向警方报警。”交警表示,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卡片内容对非法发布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记者 夏体雷 张扬)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