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深化12项便民措施 擦亮车驾管业务"窗口"
流动车管所
为进一步提升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服务效能,打造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昆明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城市化建设、服务群众的理念,把擦亮“窗口”作为一项重点整治工作,以解决群众不满意的焦点、热点问题作为擦亮“窗口”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规范服务标准、拓展服务渠道、强化考核监督等方面下功夫,持续深化12项服务群众工作举措,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办事效率,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受群众好评。
今年2月,共办理各类机动车驾驶人业务462832件,群众满意率达98%,举报投诉同比减少17.6%。
全面强化服务标准建设,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
昆明交警以窗口服务“零推诿”、业务办理“零积压”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环境建设,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工作中,昆明交警认真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严格审批程序、时限和要求,在规定提交资料和申告事项外,不得要求办事群众增加其他证明材料;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进一步深化“导办台制度”、“首问负责制”和“业务退办制”,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效率,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相关车驾管业务,有效解决群众办证难、办事难的问题,做到窗口秩序井然,避免出现排队办理业务的现象。
在车驾管业务工作中,工作人员遇到不能独立完成或一时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时,须立即通知相关业务能手、专家进行补位办理,不得影响群众办理业务。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采取“一案一剖析”措施促进“一事一提高”,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着力解决窗口“等我问问”、“我请示领导”、“先放着,我电话通知您”等狐疑不决、拖延不办的现象。截止目前,处置车驾管业务疑难问题30余起。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业务要求,昆明交警进一步做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申领业务下放、延伸工作,扩大了主城区“车管办”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范围,在办理原有业务种类外,拓展了小型非运营载客汽车行驶证换(补)证(牌)、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等业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现共建成30多个交警车管服务站点,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
此外,在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施了“一窗式”服务措施,增加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证等相关业务;同时在各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推行了办理小型非运营载客汽车行驶证换(补)证、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等业务。
据统计,推出“一窗式”服务以来,接待人民群众问询16000多人次,办理了车驾管业务5万多起。
以改善窗口服务环境为抓手,昆明交警深化服务公开,在各车驾管业务大厅、窗口公开了法律法规、程序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咨询监督电话以及工作人员照片,设置了意见簿、举报箱,并及时更新有关变动内容,确保警务公开内容的鲜活性、实效性和广泛性。同时,注重窗口环境卫生,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环境。近期,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改善窗口的硬件设施。
全面拓展便民服务渠道,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
以便民“零距离”、业务“全覆盖”为努力方向,立足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实际,主动作为,深挖潜力,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渠道,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一是开展“双百”建设工作,推行“远程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百”创建活动,力争在一百家医疗机构实现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力争在一百家“4S”店面签注册和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开展车驾管相关业务。截止目前,已有19家医疗机构实现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32家“4S”店面签注册和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开展车驾管相关业务。
以深化公安交管改革为动力,昆明交警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加强与市邮政部门的合作,联合开展邮政寄递机动车号牌等相关车驾管便民服务,减少群众在办理车驾管业务时的往返次数。2015年6月至今,邮寄邮政特快专递195份,减少群众往返390趟次。
依托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昆明交警在全市各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窗口开展相关车驾管业务面签注册工作;同时,加快推进车驾管业务网站(YN.122.GOV.CN)建设,方便群众在网上自助办理机动车选号、考试预约、信息更新、公告查询、补换领牌证、预约检验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截止目前,开展相关车驾管业务面签注册共29265件,全省占比20%;办理网上自助机动车选号300件,全省占比41%;临牌核发34274件,全省占比9.8%;考试预约764件,全省占比4.4%;提交身体条件证明3358件,全省占比8.8%;补换领牌证17件,全省占比9.5%;信息更新194件,全省占比31.5%;办理公告查询和其它车驾管业务起3万余次。
为扩展主城区摩托车管理业务窗口,该支队加强了城区交警大队“车管办”摩托车登记、检验和注销工作的指导,在具备条件的城区交警大队设置“车管办”,对辖区限行区域外的摩托车登记、检验和注销工作实施管理,对脱检和未按规定注销的,督促催检、追销,强化摩托车管理工作。五是丰富县级车管所业务种类。按属地管理原则,推动有条件的县级车管所逐步开展驾驶人审验和满分审验教育业务,同步落实登记、发证与“属地化”管理工作。近期,所领导19次到县级车管所进行调研,共处理问题153起。
在此基础上,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车管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车驾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切实掌握相关业务技能,车管所开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宣贯、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与监管系统运用和机动车驾驶人自主报考等业务知识培训,以驾驶人、机动车业务登记、机动车查验、考试等业务工作为重点,以民警、职工、协勤及辅助人员四个群体为对象,通过随岗作业、交叉培训、现场教学和实战技能操作训练等方式,举办各类极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短平快”式培训班,机动灵活地开展业务培训。2016年至今,开展车驾管业务培训11次,参训人员达3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车管队伍的车驾管规范化执法水平和服务效能。
加强服务效能监督考核,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以工作“零差错”、队伍“零违纪”为目标,昆明交警在深化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强化车驾管业务工作监督考核,健全完善车管所《巡查督察工作制度》和《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实行每日一检查、每周一督导、每月一通报“三个一”监督管理机制,即业务指导部门每日对全所65个便民点、业务窗口秩序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远程视频监管巡查;车管所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回访、暗访、网上督察等方式,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对各业务窗口的督导力度;综合部门每月核查异常业务数据、抽查纸质档案,针对发现的问题编发督察通报,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全市车驾部门,并将通报情况作为奖优罚劣的主要依据。
同时,对明察暗访中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岗位和责任人实施严厉问责,督促车驾管业务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今,运用远程视频开展窗口巡查2922次,抓拍监管巡查图片155张,录像68分钟,对外派便民点工作的民警、职工进行视频点名398次,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工作38次,发现整改问题 31起;所领导牵头组织暗访检查12次(47人次);下发《巡查督察工作专报》3期,下发整改通知6次,整改问题11起。
云南网记者 杨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