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林大城市设计院原院长隐匿销毁财务凭证对抗巡视组
6月15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题为《4年的财务凭证被当废纸收走了?》的文章,披露云南省委第一巡视组2015年进驻西南林业大学时,根据干部群众举报调查,发现城市设计院原院长樊某某严重违纪线索的过程和细节。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随即全文转载公布。
15日下午,记者致电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宣传部欲了解此事,被婉拒。
中纪委:
有人故意隐匿销毁财务凭证
《4年的财务凭证被当废纸收走了?》一文,一改以往纪委网站严肃刊文的风格,用大量细节描写和口语化的表述,披露了樊某某严重违纪线索的发现过程。
2015年,云南省委第一巡视组进驻西南林业大学后,有干部群众反映,该校城市设计院原院长樊某某长期“掌控”经营城市设计院,对外承接城市规划设计和园林绿化设计等项目,“生意火爆”,收入不菲,其资产财务等情况从未公开过。
当巡视组对该院出纳段某某提出“我们是省委巡视组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到城市设计院调阅相关财务资料,请你支持配合”时,段某某沉默许久:“有些财务凭证丢失了。”
巡视组问:“什么时间,怎么丢失的?丢失了些什么?”回答是:“你们来巡视前的一段时间,我原来用的办公室装修,同事将我的东西搬到另一间办公室,有4年的财务凭证被打扫卫生的人当废纸收走了。”
“这情况大大出乎我们的预料,但我们马上意识到她可能是故意隐匿或销毁财务凭证对抗巡视,因此更加坚定了我们揭开该设计院‘神秘面纱’的决心。”巡视组同志表示。“我们与你一起去财务室,请你立即提供现有财务资料。”
经过10多天的调查,巡视组从残缺的资料中发现了重大线索——仅累加尚未“丢失”的《合同》金额和查阅分析项目支出情况,就发现,该设计院营业收入至少在6000万元以上,纯利润至少在1000万元以上。但该设计院历年累计仅向学校上缴过76万余元的“科研费”。
通过深入查阅核实现有财务凭证,又发现,该设计院在没有任何项目《合同》《协议》,以及项目清单等财务手续的情况下,就向樊某某老家的某园林绿化公司转款近350万元。在记账凭证中,巡视组还发现了大量报销的发票涉嫌虚假。
在对比项目《合同》中,巡视组又发现一个奇特现象:该设计院承接本校内园林规划设计项目时毫不手软,百分之百按国家物价局最高指导价收费,对外承接的规划设计项目则“善心大发”,很多项目优惠幅度达50%以上,有的优惠幅度甚至高达80%。由此可见,该设计院经营管理问题的严重程度非同一般。
云南省高校纪工委接到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对樊某某进行了纪律审查。初步查清了樊某某等人严重违纪事实,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高校纪工委及时将其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樊某某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案件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巡视组还发现该校存在的一些其他违纪违规问题。根据巡视组提供的线索,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该校10余名厅处级干部进行了查处。
省委巡视组:
有人用学校资源搞“体外循环”
2015年3月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西南林业大学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巡视组认为,西南林业大学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资源、资金密集的一些部门和少数二级学院制度缺失、管理失范、监督缺位。一些领域资产、资金管理混乱,“盲区”较多,甚至造成国有资产、资金流失;少数领导干部涉嫌利用学校资源搞“体外循环”,脱离于监管之外;有的部门负责人在物业出租、物资采购、装修改造和对外承包经营等方面涉嫌违纪,学校对此类问题长期未严肃查处追究;对群众反映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不良风气抵制纠正和整治不力,失之于查、失之于管。校纪委对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担当主责、实现“三转”落实不力,对一些多有举报、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瞻前顾后,未能坚决果断予以查处。
对此,时任西南林业大学党委书记陈宝昆表示,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严肃对待、立整立改。会后将及时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对号入座、层层分解、限时倒逼、责任到人、适时跟踪、强化督查,确保巡视组指出的各项问题都能够整改到位、不留死角、按时完成。
学校:
未接上级部门正式文件或通告
15日下午,本报记者致电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宣传部,欲就上述文章及涉及事件作相应求证,并联系相关采访事宜。但对方未就文章及事件发表评论,并表示,只知道樊某某严重违纪事件现已进入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阶段,不清楚更多具体情况。
校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去年省委第一巡视组结束巡视后不久,樊某某就受到了查处。过去一年多,学校从未接到来自省委、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等上级部门针对城市设计院及樊某某违纪事件的任何正式文件或通告;学校内部也从未发布过任何有关此事的文件、公告。
此外,学校绝大部分教师并不知晓此事详情,只知道樊某某严重违纪事件现已进入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发现问题线索的相关情况,教师们也是在15日查阅到中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所刊载文章后,才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