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向凯副院长到怒江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6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凯率领省高院民二庭庭长尹波一行4人到怒江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近年来,怒江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除传统类型的案件外,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21日上午,在调研座谈会上,怒江中院就涉及新类型的强制清算案件、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等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在听取介绍中,向凯副院长边听边认真记录,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询问和了解。调研组其他成员也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和回应。
向凯副院长指出,在处理强制清算案件过程中,当地党委政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同时怒江中院和强制清算组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显著,为审理此类案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审理好强制清算案中要掌握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要站在政治大局的高度审理好案件。不能把案件作为单纯的强制清单案件来审理,要站在政治大局的高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加快审理进度,避免造成更大的社会影响,产生更大的矛盾。二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考虑问题。要严格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内容,确保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权威。强制清算过程中要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杜绝程序上的瑕疵,经受得住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三是要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始终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出于公心,严格执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居中裁判,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做到三个确保。要确保强制清算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安置方案落实到位,确保舆情监控管制到位。五是必须要依靠党委政府开展工作。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案件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问题,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确保案件顺利审结。六是要妥善处理争议。要把握住和解决好容易引发的争议焦点,理清历史争议和现有争议,做好现有资产的清理评估工作。就环境污染责任案件来说,要以鉴定工作为中心,尽快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且最终的判决要以鉴定结果为依据,确保程序合法,裁判结果公正。
21日下午,向凯副院长一行冒雨前往福贡县人民法院匹河法庭,看望慰问法庭干警。向凯副院长详细询问了法庭近年来案件审理、法庭干警入额情况以及法庭干警的学习、生活情况,并要求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做好法庭工作台账,加强诉前调解,利用工作之余,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促进工作。
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文辉出席座谈会。怒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祥,云南省高院民二庭庭长尹波、审判员孙少波,昆明中院民五庭张彬全程陪同调研。福贡县法院副院长和向才陪同匹河法庭调研。
(作者单位:云南省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