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三措施”严格管控森林限额采伐

07.01.2017  04:31

为切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严格控制森林资源过度消耗,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隆阳区林业局将2016年"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73.72万立方米分解到各乡镇、街道。

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采伐期间,狠抓限额管理、完善林木采伐审核审批制度。全年共审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673份,采伐蓄积量130219.42立方米,出材量64361.37立方米。其中商品材126405.04立方米、出材量62132.42立方米,自用材3814.38立方米、出材量2228.95立方米,未发生超森林采伐限额、越权审批和违规发证现象;二是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禁止珍贵保护树种、古树名木及野生树木移植;三是落实育林基金征收政策。隆阳区从2016年3月1日起,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隆阳区林业局 | 作者:蒋忠芝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