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察厅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发文加强 防汛纪律开展督查工作

04.08.2016  10:05

为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厅 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防汛工作纪律专项督查的通知》(云防汛指联〔2016〕4号),通知要求加强防汛纪律开展督查。目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组建省防汛工作纪律专项督查组,先期组成5个督查组,对部分州(市)进行督查。

5个督查组分别由省政府副省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张祖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省水利厅厅长陈坚,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刚,驻省水利厅纪检组长莫崇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严锋率省纪委、省水利厅、省防办人员,先对文山州、昆明市、楚雄州、保山市、德宏州、红河州、昭通市、临沧市已全面开展督查。督查内容紧紧围绕防汛减灾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各级干部纪律和作风问题,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制度规定及工作落实、防汛纪律执行等方面。

此项工作为我省首次开展,将对防汛工作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