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局鹿阜市场监管所于近日快速调处了一起腻子粉引发的消费纠纷。
近日,一位周姓男士到石林局鹿阜市场监管所投诉称,于2017年2月到石林县城某商贸有限公司,以每袋12元的价格购买了230袋818环保腻子粉,当月用于粉刮自家新盖房子的内墙体面积约2000平方米。刮好后,4月份入住新房,各种家具已摆设好。5月初发现所刮腻子粉的墙体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有黄豆、蚕豆大的鼓起、跳壳现象。周姓男士多次找经营者协商,要求经营者赔偿12万元人民币或经营者重新帮忙粉刮,经营者只愿赔偿5000元人民币。经协商不成,请求帮助解决。
接到诉求后,鹿阜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经现场直观上查看,投诉者家墙体出现不同程度的有黄豆、蚕豆大的鼓起、跳壳现象属腻子粉的质量问题所至。经营者店铺内同品牌、同批次的腻子粉已无货。
鹿阜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因当事人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经过两次调解,并组织双方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最终,经营者和消费者达成一致协议:一是由经营者在7月30日前一次性补偿给消费者2万元币,消费者向经营者购买的腻子粉价款2760元、石膏条价款1758元由消费者自行承担;二、消费者墙体所出现的鼓起跳壳现象由消费者自行处理。 该起腻子粉消费投诉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