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11.08.2015  13:15

    镇康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坚决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以保护、挽救、帮教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多项措施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院注重细化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审查,尤其在临界点、关节点的刑事责任年龄上,确保印证其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形成锁链。特别针对身份无法查清、自述系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做到依法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近亲属等方式确定其实际年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时,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亲属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对涉嫌犯罪的女性未成年人,详细审查公安机关在对其进行人身检查、讯问时是否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依法保障女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触时,检察人员主动了解其心理态度、家庭环境、生活经历及案件全过程,不放过任何瑕疵和疑点。同时,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工作。

  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把审查关,尤其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审查案件的每个细节,全面准确把握案情,确定案件性质,力戒“冤、假、错”案件发生;严格把握批捕条件,对于可捕可不捕的,坚持不捕,为下一步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