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良资产违规出表将受限

29.03.2016  11:21

  不良双升之下,迫于业绩压力,银行不良资产出表迫切。银监会近日发布通知,强调在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方面,资产公司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需通过评估或估值程序进行市场公允定价,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分析认为,该《通知》剑指银行不良资产违规出表。


  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晓丽)不良双升之下,迫于业绩压力,银行不良资产出表迫切。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在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方面,资产公司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需通过评估或估值程序进行市场公允定价,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


  “通道”模式监管趋严


  不得设任何回购条款


  分析认为,该《通知》剑指银行不良资产违规出表。


  《通知》规定,AM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得与转让方在转让合同等正式法律文件之外签订或达成影响资产和风险真实性完全转移的改变交易结构、风险承担主体及相关权益转移过程等的协议或约定, 首次明确不得设置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不得违规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


  另外,资产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或代理处置不良资产,应当基于商业原则,“委托方与受托方应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约定各种形式的实质上有受托方承担清收保底义务的条款。”上述文件中称。


  不良资产收购价约打3折


  这意味着,AMC为银行处置不良提供通道的做法将受到限制。


  所谓出表或“通道”类业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发起设立券商定向资管计划或信托产品配合收益权互换的形式借道AMC将不良资产包的所有权转移出表但收益处置权仍旧得到保留的业务模式。


  有机构分析指出,在金融机构不良压力加剧、处置诉求大幅提高的背景下,不良资产的买方市场格局得到确立,不良资产收购价日趋下行。据了解,目前约为账面原值的3折左右。金融机构作为不良资产真实质量的第一知情者,为避免“贱卖”部分优质不良资产,遂采取“通道”类业务模式以实现所有权出表但收益权保留。


  记者了解到,通常银行支付给AMC几十个基点作为通道费,将不良资产从表内移至表外。这种利用通道出表的做法实质是,将银行不良资产的风险延后暴露,而风险仍留在银行体系内。据透露,目前该类业务的承做方主要为不良处置能力相对偏弱的地方AMC。


  AMC回归传统处置业务


  国信证券认为,监管层加大对金融机构“通道”类业务的约束将迫使金融机构更多与AMC开展传统的收购处置业务,不良资产的供应或将进一步加大,AMC的传统处置业务有望迎来业务量的增长新机遇。


  国信证券判断,在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叠加鼓励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开展市场化重组、债转股、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出让处置不良资产的诉求日渐强烈,收购价格仍有望下行;地方AMC通过与资本市场对接,打造基于不良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的区域金控平台(如浙江东方),提高了自身的处置能力,叠加此次监管约束刺激,地方AMC的业务重心将调整至传统处置。


  数据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


  余额达1.27万亿元


  广东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银行不良资产出表,除了打包转给AMC,类似做法还有将不良资产捆绑出售给贷款客户,并约定好回购。


  而此前,多份分析均指出,中国银行业的真实不良率或更高。国有四大“坏账银行”之一的东方资产去年底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商业银行账面不良贷款率与实际信贷风险相比仍存在较大低估,其中,关注类、次级贷款的账面风险与实际风险偏差最大。银行业真实不良贷款率较账面不良率几近翻倍。


  银监会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升至1.67%,比上年末上升0.4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达1.27万亿元,比上年末大幅增加51.25%。而不良资产仍在持续暴露。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