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金江路社区组织“协调会”破群租乱象
消防安全条件差,管理薄弱,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大量存在,群租房的管理已成为不少城市的一大痼疾。然而,即便早在2011年,正式施行的《云南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已对群租进行了禁止,但4年过去,昆明的群租房乱象依旧未能肃清。究其原因,除了“二房东”难监管外,不少小区也存在着物业因没有执法权或是老旧小区无物业等原因,难以展开及时有效的管理。难题怎么破?日前,金江路社区就通过社区工作站联合辖区派出所、小区物业等,举办“群租房协调会”,来协调处理这一难题。
群租易
二房东分租减轻压力
贵州姑娘小青大学毕业后选择留在昆明生活,月薪在3000元左右。为了方便上班,她在北京路沿线穿心鼓楼一居民楼内租住了一套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两室一厅房,每月租金1600元。为了缓解压力,小青做起了“二房东”,从网上约来了3个女孩一同合租。4个年轻人凑在一起原本就非常热闹,加之平日里各自的友人来串门,有的时候她们初到昆明的亲友也会暂居在这套出租房中,小小的出租房内人来人往。
如今,类似小青这样的年轻人在昆明不少,而参照这种“先租房再出租”做法的人也不在少数。小青坦言,有时房东也会来电话询问有住户投诉说出租房内人太多,是否有群租的情况,但小青总是搪塞说是自己的亲友。“房东也不大好多说什么,只是叮嘱要爱护房子,让我和亲友们交代清楚不要太扰民。”小青说。
问题多
120平米隔出7个单元格
42个男女老少租住其中
对于金利园小区的大多数住户来说,小区里的单元房就是他们温暖的家。但近段时间来,904栋一单元的住户一度很难感受到家的温暖与舒适——前不久,101室的房东将120多平方米的房子出租给一家餐饮店当做“员工宿舍”,里面用隔板将房子分隔成了7个单元格,每个单元格放置了3张高低床,42个男女老少同住其中。
由于这家餐饮店员工下班晚,大多是在入夜后才陆续回“员工宿舍”,这让楼道内的住户每天零点以后还经常听见走道里有人大声喧哗。加之年轻人在一起喜欢说闹、关门声音也非常大,严重影响了其他住户的正常休息,特别是身体情况较差的老年住户。
由于是群租房,无论白天晚上都会有不少人出入,租客们为了方便出入,还喜欢用砖头顶住单元防盗门,这让楼道内的其他住户非常担心人身财产安全。此外,随手乱扔的垃圾也愁坏了其他住户和小区保洁员。
一群打工孩子群租一起
治安和消防都难以保障
一直以来,金女士都为自己家住城中心生活便利而感到顺心舒适,但近3年来,金女士却萌生了攒钱买新房的念头。“哪怕住到城郊,交通不方便,也比现在的居住品质好。”金女士愤愤地说,自从某培训学校一口气租下了院坝内的几套房子做学员宿舍后,所在庭院的治安、公共设施、消防安全等都难以保障。“这些学员大都是20岁左右的小青年,有好多是十五六岁的孩子,平日里成群结队出入不说,还常常呼朋唤友来玩闹,有的时候还常打架对骂,非常扰民。”金女士用不懂事的“小半截”来形容这些半大孩子留给她的恶劣印象。
还让金女士感到气愤的是,楼上一房屋自从租给培训学校做学员宿舍后,所在单元楼的下水道经常堵塞。为此,金女士已经多次自掏腰包通下水道了,“成堆的头发团、洗发水瓶子,甚至还有内裤。这些孩子都还小,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些随意的做法已经扰乱了周边居民的生活。”金女士无奈地说。
监管难
物业无执法权难整顿
说起群租房的情况,物业工作人员刘先生感慨地说,不仅老旧小区内存在,中高档公寓内也多有存在,特别是一些商住混合的公寓楼内,群租情况更为突出。但作为物业服务者,除了发现情况及时告知房东,其他业主意见非常大,建议房东不要违反相关规定提供群租外,也别无他法。
“平日里,我们看到某单元楼内有陌生面孔,太多会上前询问,但对方表示是去找亲友的,而且出现频繁,楼道内也没出现太多治安问题的话,物业工作人员也很难制止。”刘先生坦言,因为物业没有执法权,不可能直接出面整顿,能做的仅仅是提醒和协调工作。
房东了解有限难辨别
和子女住在一起后,乔师傅在市中心的老宅就空了出来。和妻子一商量,老两口决定将房子租出去。由于房子位置不错,通过中介前来租房的人不少,考虑到安全问题,乔师傅一般都要和租客面对面交流,用自己的社会阅历来判断可否租给对方,但他也坦言,确实难以判断自己的租户是否会做“二房东”,再把房子租出去。“之前有个小姑娘来租房,期间我去查房才发现,除了她应该还有其他人在住,她告诉我是自己的同学初来昆明没有住处,暂住一段时间。都是从年轻时候走过来的,可以理解年轻人初来乍到的困难,只要不做什么出格的事,我也就不多说了。”
新举措
社区组织“群租房协调会”
面对金利园小区904栋一单元居民的种种不满,金江路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知了长青派出所的民警、小区物业共同查看了现场,并举办“群租房协调会”,也请来了餐饮店老板和房东蒋先生等16位相关人员共同参会。协调会上,派出所民警首先告知房东蒋先生,群租房违反了消防安全法的多条规定,同时带来了噪音扰民、公共设施被破坏、消防安全条件差等种种弊病,责令蒋先生限期整改。之后,业主对租户扰民的情况进行详细述说,蒋先生听了多方的意见后,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并马上终止了与餐饮店的合同。
协调会结束后,社区工作人员也坦言,群租房一直是困扰金江路社区的痼疾,希望辖区居民遇到类似情况后,也可向社区求助,他们将尽力还居民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
他山之石
把“二房东”拉入黑名单
针对难管理的“二房东”,上海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转租人转租住房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除记入信用档案外,还将建立“黑名单”,抄告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并在房地产经纪行业内进行通报,不得为“黑名单”上的人员代理房屋租赁业务。
虹口区物业可断水断电
整治群租房时,虹口区还实行与房东约谈制,寻求房东的配合支持,在取得房东支持后,由房东全权授权物业代其处置房屋群租问题,并签订委托协议。遇到“二房东”避而不见、屡教不改和拒不开门的情况时,则可根据房东授权,由物业采取断水、断电等强制性措施。(春城晚报 记者陆敏)
编辑:孙瑞婷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