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强保障 重实效 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12.04.2017  17:59

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云南省按照新形势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前谋划布局,搭建和完善政策平台,各地指标任务扎实推进,确实此项惠民工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

一、高位统筹、明确标准,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搭建政策框架 。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部门会商,2016年经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6〕140号),明确了总体目标、工作内容、保障措施、监督管理。2017年初,为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顺利、有序和规范的推进,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和《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报送制度》,界定了“基本服务包”的具体内容,明确了“补充服务包”的制定原则,明确了服务和转诊流程,制定了签约文本的参考模板,制定了绩效考核指标,明确了统计指标和要求,切实理顺了管理制度,保障了年度任务完成。

二是规范服务标准 。我省首先在全国明确了签约服务费的政策。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物价局等部门多次会商,确定我省签约服务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6元标准给予补助,原则上医保基金承担1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承担12元;个人承担12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由医保个人账户支出。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在省级层面确定签约服务费减轻了州市和县级部门协调的难度,医改年度目标按时完成提供保障。

三是完善服务内容 。“基本服务包”主要包含签订服务协议、按需提供转诊和预约服务、按需延长慢病药物处方、提供一般体格检查服务和日常电话咨询等5项劳务性服务内容,通过这些服务一方面提供更加优惠的转诊、配药、咨询等服务,改善签约居民就医感受;另一方面动态掌握人群基本健康状况,及时将新发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纳入管理,并将管理信息动态更新至居民电子健康中。“基本服务包”所需经费由36元/人的签约服务费支付。补充服务包是在“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根据签约居民健康需求和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际服务能力,拓展出的多种类型补充服务集合而形成。各种类型的补充服务包中,符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群、内容和频次的,按规定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基本医疗和个性化服务项目中符合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按规定予以报销,剩余费用由居民个人承担。

四是夯实保障制度 。完善配药政策,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2个月,减轻患者往返医疗机构开药的负担;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由家庭医生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后又返回到签约医生处的患者,家庭医生可根据上级医院用药医嘱开具相同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方便签约居民就近获得优质价廉的药品;建立激励性的分配机制,我省明确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对签约责任医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不纳入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同时,也鼓励各地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

二、强化督导、注重引导,促进政策落实

一是加强部署安排 。3月20日,我委通过疾控中心视频系统召开了全省签约服务视频推进会,州市和县级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和部分基层医务人员共45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解读了我省签约服务政策,展示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邀请了厦门市鼓浪屿医院专家交流了工作经验。

二是推进业务指导 。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制作了全省通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模板,下发各地印刷使用。手册将签约服务协议、基本服务包内容、分人群的个性化健康管理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知识、家庭医生团队信息、就诊记录等集合成一册,既指导家庭医生开展服务,又督促家庭医生规范记录,也帮助签约居民了解健康知识和监督签约服务。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 。我省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以来,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各种渠道和媒体,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委同期开发了主题为“家庭医生来了,您约了么”的海报和折页,在云南广播电台“云林访谈”、“金色热线”等栏目对居民关心关注的签约服务问题进行宣传和解答,2017年4月7日,在昆明市桃园广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启动仪式,盘龙区鼓楼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场与居民开展咨询和签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完善跟踪问效 。按照《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报送制度》,我委按季度收集各州市签约服务工作进度,动态掌握家庭医生数量、签约服务费到位和使用情况、签约服务执行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分级诊疗等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各地推进中存在的问题。1-3月,各州市均细化完善了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正按程序报州市政府审批,全省16个州市中57个县市区已开展签约服务,县级覆盖率为44%;全省常住居民签约率为6%,重点人群签约率为13.46%。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良好开局。


来源:基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