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关于遴选《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以及旁听人员的工作方案
昆明市公安局
关于遴选《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
(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以及旁听人员的工作方案
《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行规定》)将依照立法程序举行听证会,为依法、公开、公正产生听证代表以及旁听人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方案。
一、 听证代表的构成
(一)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听证代表主要从以下六类人员中产生。1.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熟悉重大决策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5.法律工作者;6.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
(二)本次听证会拟产生听证会代表21人。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依申请共随机抽取产生15人;第三、四、五、六类共产生6人。
二、 听证代表的类别
(一)第一类和第二类听证代表
为保证听证会代表遴选的公开、透明,以及听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根据昆明市主要交通参与种类从以下十一类交通工具参与者中产生:1.13座(含)以上载客汽车;2.普通货运车辆;3.环卫、绿化养护车辆;4.城市建筑工程车辆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车辆;5.摩托车;6.教练车;7.出租汽车;8.非机动车;9.公共汽车;10.非营运普通小型机动车;11.其他。
以上一至十类交通工具参与者各产生听证会代表1人,其中摩托车代表产生2人,共计11人;第十一类为其他社会普通公众代表,共产生代表4人,前十类中任何一类无人员报名的,该类名额转入第十一类。此15名代表将通过随机摇号抽取的方式产生。
(二)第三、四、五、六类听证代表
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专家1人、城市交通研究专家1人、法律工作者2人,共计6人。
三、 本次听证会报名情况
截止到2019年6月19日24时,本次听证会共收到有效报名181份,其中自然人179份,社会组织2份,通过听证机关电话回访确认,报名者主要交通出行方式分类数量如下:1.13座(含)以上载客汽车3人;2.普通货运车辆5人;3.环卫、绿化养护车辆无人报名;4.城市建筑工程车辆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车辆21人;5.摩托车56人;6.教练车6人;7.出租汽车20人;8.非机动车16人;9.公共汽车5人;10.非营运普通小型机动车4人;11.其他45人。
四、 听证代表及旁听人员遴选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时间
2019年7月9日9时。
(二)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376号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方式
1. 第一、二类听证代表报名人数已超过听证代表人数,按照规定,在昆明明信公证处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2. 第三、四、五、六类听证代表由听证机关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邀请产生。
3. 旁听人员10人,从其他报名人员中在昆明市明信公证处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五、 公开及监督
(一)听证机关将邀请市司法局工作人员1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2人到场参加听证代表及旁听人员的摇号遴选。
(二)本次听证会的组织、召开情况,将在昆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广大市民可以登陆查询。
(三)广大市民对《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有任何意见、建议的, 可以在7月31日前通过[email protected] 、0871—63055780以及昆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昆明交警微博、公众微信号反映。
昆明市公安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