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西山分局连续救助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3.11.2014 15:17
本文来源: 农业
2014年11月10日至11日两天内森林公安西山分局连续救助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1月10日下午17时45分,分局值班民警接群众电话称在西山区鸿运小区有群众捡到一只猫头鹰,接报后分局民警立即赶往鸿运小区进行实地询问调查。经调查了解,此猫头鹰系群众在小区旁捡到,经民警初步辨认为猴面鹰(学名:Tyto)幼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次日,即11月11日晚23时10分,分局接市局110指令称在福海派出所有群众捡到后转交的穿山甲一只,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福海派出所实地了解情况,经询问该穿山甲系群众在附近小区内捡获后交到派出所的。穿山甲在保护森林、堤坝,维护生态平衡、人类健康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作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且在我国属于禁止私人捕杀和食用的动物。
两只保护动物经分局民警转接后移送至昆明市濒危野生动植物收容救助中心救助。此次的连续救助工作为今后我辖区内国家保护物种的救护做了较好的榜样。
本文来源: 农业
13.11.2014 15:17